標籤: 煽動刊物
告立場不告區家麟,所謂何事? 文:陳凱文
說到這裏或許有人會說,區家麟撰文時在廿三條立法之前,根據舊有的《刑事罪行條例》第11條規定:「就第10條所訂罪行 (注:煽動罪) 提出的檢控,只可於犯罪後6個月內開始進行」,控方現…
香港專業新聞工作獲得法律保障 文:朱家健
記者的天職是如實報道新聞,不是加鹽加醋,不是捏造新聞,不是編製故事和看圖作文,不是為暴徒打掩護或開脫,更不是煽動發布具煽動意圖的文章和作品。媒體既然是新聞工作者,就不能濫用「第四權…
《立場新聞》案 腦袋指揮屁股坐牢的違法達獄之路 文:戴子魚
媒體總編作為新聞出街的最後把關人角色,是法律指定的主要責任人,何況《立場》根本不在此列,直白地說,食得鹹魚抵得渴,既然選擇讓腦袋指揮屁股,那麼違法達獄也就是必由之路。 文:戴子魚 …
淺析黎智英煽動案的追訴時限爭議 文:陳凱文
由於黎智英的裁決結果仍沒裁定,所以本文不打算評論對方的煽動罪應否被判罪成,而是只把焦點放在煽動罪追訴時限的爭議之上。單純從法理上而言,被告人若在同一犯罪意圖之下,接連多次作出犯罪性…
全民須銷毀煽獨刊物和物品 文:朱家健
香港特區政府可牽頭組織全民的「銷毀煽動物品運動」,在社區、家居、校園、辦公室正本清源,更加以行動和實例支持港區國安法的大力執行,讓個別被煽惑而迷途羔羊洗心革面,果斷「的起心肝」永久…
【繩之於法】發布煽動性「羊村」繪本罪成 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人周六判刑
已被撤銷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前年6月4日開始發布3本被指有煽動成分的兒童繪本。5名時任成員在擬發布該系列第4本繪本前被捕,同遭起訴1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