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選舉年
問責官員被免職對立法會議員的啟示 文:朱家健
如果在任期間盡心盡力服務市民,做好本份,被撤職並不是恥辱;但相反,如果政棍務虛不務實,不務正業,對自己負責的工作不熟悉,只沉醉飲食旅遊,荒廢政務,不尊重自己的工作,讓香港錯過最寶貴…
應對人工智能應用 香港特區選舉宜提早審視進行修例 文:朱家健
如遇人工智能「代言人」抹黑或假冒候選人,作出對他人或「自己」的虛假或具誹謗性「言論」,是否構成現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香港法例第554章) 第14條「作出某些關乎選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