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47人案

以岑耀信為鑒,香港法官應本地化 文:陳凱文

換言之,岑耀信可能預料「47人案」,以及美國最關注的黎智英案宣判之後,將會採取制裁香港法官的行動,所以趕在制裁法案出台前離任,並在外媒撰文攻擊香港,以此向英美的鷹派政客表忠。當然我…

47人案證明了完善選制的必要 文:陳凱文

執筆一刻,坊間俗稱的「47人案」已有判決,不認罪的16名被告當中,有14人罪成,2人脫罪,律政司隨即提出上訴。若要說今次案件對於反對派最大的啟示,是對方之所以罪成,主要原因是他們當…

再談國安法的「合法放生」問題 文:陳凱文

然而,罰則中的「罪行重大」、「積極參加」、「情節嚴重」此類字眼,則沒有明確的法律定義,以及可被量化的釐定準則,意味着法官可按其主觀判斷,裁定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是否「情節嚴重」。與此同…

「呂世瑜案」的法律效力問題 文:陳凱文

可以說,法院在今次判決中嚴格遵守了《港區國安法》第33條、第45條和第62條的規定,但可堪玩味的是,原訟庭本來是有根據本地的認罪減刑準則,給予呂世瑜減刑,只是控方當時指被告人「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