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公約》第十七條

個人私隱與公共安全 文:湯家驊

最重要的是,空談一些冷冰冰的數字或大數據是沒意義的。對當事人及其家人而言,任何性命也極為珍貴,不能以數字代替。相比個人私隱,生命明顯是更為珍貴,更需受保護;更何況無論在人權法或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