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增選委員

委任163增選委員符法律規定 應以能否增益社區衡量人選

最有力的證據,就是2019年區選所選出的區議員,有一大部分無心服務社區,只想搞政治對抗,對社區有害無益。超過三分之二上屆區議員沒有完成任期,中途辭職或因違法被取消資格,剩餘的區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