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夥同犯罪

終院裁定「夥同犯罪」不適用暴動案及非法集結罪

案件爭議在於是否要證明暴動群眾為「共同目的」而聚集,及暴動與非法集結罪中「夥同犯罪」原則是否適用等,由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及非常任岑耀信勳爵共同審理。 上訴…

【繩之於法】律政司要求釐清暴動等「夥同犯罪」原則 上訴庭裁定不在現場亦可入罪

律政司早前表明,無意影響湯氏夫婦等人的無罪裁決,但希望上訴庭釐清的法律觀點,可應用到日後涉及相關控罪的案件。上訴庭指出,《公安條例》下的非法集結或暴動控罪,立法原意是要維護公眾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