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委任正副主席

社工註冊局改組 政府提修正案 由特首委任正副主席 違國安者永久除牌

修正案建議由現時互選產生,改為賦權行政長官委任註冊局主席及副主席。宣誓方面,原本的條例草案建議紙本宣誓,但最後接納法案委員會意見,改為仿效區議會當面宣誓、由局長監誓。如成員拒絕或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