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投訴機制

【司法改革】確立法官監察機制 挽救法治權威

本港關於處理法官投訴的相關法例有以下兩條: 根據《基本法》第89條,本港法院的法官只有在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的情況下,行政長官才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不少於3名當地法官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