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灣區融合

【特稿】從「香港律師內地執業第一案」 看灣區融合發展新氣象

龔靜儀大律師認為:「內地、香港、澳門各自擁有不同的法律制度,三種截然不同的法律制度互有優點,本案的最大意義,在於完美地示範了內地與香港法律可以如何互相磨合,令涉及多於一地的案件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