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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美國隊長2.0」馬俊文未能提早獲釋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後首例

李家超表示,引述剛修訂的《監獄規則》,訂明因危害國安罪行服刑的囚犯,須獲懲教署署長信納「不會不利國家安全」,方可獲行為表現良好的減刑安排;而條文具追溯力,意味着條例生效前被定罪判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