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部份勝訴

《頭條新聞》辱警遭警告 港台記協求覆核 高院裁定部份勝訴

申請人在聆時指稱,《頭條新聞》不是個人意見節目,也不是時事節目,而是以近乎戲劇形式作諷刺時弊,故其內容毋須完全正確。節目只屬娛樂性質,故當局應有一定的容忍度,以免過度干預表達言論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