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承接法援案件的時薪「少得可憐」,長期「跑輸大市」,幾乎是法律界毫無爭議的事實。
在律師多、案件少的困局下,就算是刑事方面具備10年以上資歷的律師,法援給的時薪也只有1,000元「鬆啲」,以致不少具質素、知名度高的律師樓和大律師,都對法援案件「敬而遠之」。
熊運信:法援酬勞一直偏低
本身專攻刑事訴訟的香港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律師,除了承接私人案之外,近年每年會承接約5宗法援案。他讚譽本港法援制度優異:「我敢說我們排第二,無人敢排第一。」但當談到刑事律師長期替法援署「低薪」工作,他卻語帶感慨又無奈。
相比起「市價」,熊運信慨嘆法律界處理法援案件酬勞一直偏低,例如2006年刑事法律援助開始檢討前,律師當時的時薪只有200至300元。多年來,熊運信參與為業界爭取更好的待遇,每次與政府商討後,一般都有得加,但問題是,「能否加到業界覺得合理的水平」。
民事與刑事案件費用差別大
熊運信解釋,目前民事方面具10年以上資歷的律師,可以收到5,800元一小時的「法援價酬勞」,但刑事方面同等資歷,法援付的卻是低至千多元的不合理待遇:「連燈油火蠟也付不起。」不少律師純粹覺得「有好過無」才會接辦。熊運信指近10多年來,政府對這問題一直避而不談。
根據《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規則》列明,律師及大律師的法援費用,以一宗高院原訟庭刑事案為例,以發出指示的律師而言,處理法律程序、閱讀文件冊、與大律師開會等事項,每小時費用僅1,100元。
法援署不為刑事律師「合理加薪」,難道是因為政府「無錢」?熊運信認為每年政府撥交予法援署的款項為數不少,但用於刑事案件卻只佔小部分。據法援署統計資料,以2021/2022財政年度為例,民事案件開支達7億元,而刑事案件開支僅3.35億元。
長期付出多收入少感「無癮」
英文諺語:If you pay peanuts, you get monkeys. (意即給予低薪,便無法吸引好員工)。熊運信借用這句話,建議法援署投放於刑事案件的資源可以「generous(慷慨)一點」,否則無法吸引到資歷高、具質素的律師和大律師承接案件,最受影響的當然是法援申請人。
事實上,不少法律界願意接受「低薪」接案,初衷是想回饋社會,但長期付出多、收入少,難免令人「無癮」。熊運信對此深有同感,慨嘆香港律師時常遭不同機構「搵老襯」,例如常被邀請參與活動、並提供免費法律意見之類:「某程度上就是覺得我們好使好用,叫我們越做越多,法律援助就是其中一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