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隨即公佈《北部都會區行動綱領》(簡稱《綱領》)。《綱領》將「北都區」分為「高端專業服務和物流樞紐」、「創新科技地帶」、「口岸商貿及產業區」和「藍綠康樂旅遊生態圈」四大區域,每一個區域都必須結合本港和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各自優勢,進行深度融合和制度創新。我認為,「北都區」的建設應該參考深圳經濟特區的成功經驗,解放思想、先行先試,做成特區中的特區,才能彰顯活力。
「高端專業服務和物流樞紐」能用好本港在高端服務業方面的優勢,協助前海、南山和其他地區的內地企業,通過香港拓展海外市場。「創新科技地帶」是進一步做大本港的科研優勢,鼓勵科創團隊用好內地的產業鏈優勢進行產學研合作。「口岸商貿及產業區」能夠進一步便利兩地的商貿合作,提升跨境貿易的效率。「藍綠康樂旅遊生態圈」聯手深圳打造貫穿港深兩地的生態廊道,共同打造生態旅遊項目。
規劃是有了,但我認為,還需要有政策。
內地搞經濟特區有一個廣為流傳的故事。1979年,黨中央、國務院作出在廣東的深圳、珠海、汕頭和福建的廈門試辦出口特區的重大決策,當時鄧小平提出,「可以劃出一塊地方,叫特區。」當談到配套資金時,鄧小平說,「中央沒有錢,可以給些政策,你們自己去搞,殺出一條血路來。」經濟特區的成功,關鍵在於政策的靈活性。
讀者也許覺得奇怪,香港本身已經是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還能向中央要什麼政策?在此我說的不是向中央要政策,而是向特區政府要政策。
我們不妨反思一下,過去這些年,香港的發展受到這樣那樣的制肘,部分是因為香港的政策、法律的僵化所造成的。試舉幾例:
例如網約車的發展,在香港一直沒有搞清楚法律問題。雖然UBER實質存在,但是不是非法營運,保險等問題,一直沒有搞清楚,特區政府也沒有網約車的管理規範。
再例如虛擬貨幣的發展,特區政府雖然計劃發牌規範,但仍在探路階段。
再例如人才引進,即使有了林林種種的輸入人才計劃,但仍然需要申請、審批,無法做到如內地城市一樣向全國人才開放,只要你能找到工作就能來。我也建言過,特區政府應該將工作權和福利權分開處理,做到「來了就是香港人」。
這些只是一些例子,制肘社會發展的地方還有許多許多,能否在「北都區」來一個先行先試呢?就將「北都區」作為一個猶如當年的深圳一樣的試驗田,一個敢闖敢幹的特區,什麼網約車、虛擬貨幣,在這裡完全暢通無阻,各種商業模式,只是不是殺人放火的刑事犯罪,都可以去做。
這是我所期待的。可以肯定,如果「北都區」能成為特區中的特區,任由各種人才、各種業態、各種新事物在這裡自由地發展,「北都區」一定能夠成為雲集全球年輕人的創新熱土。風險一定是有的,但年輕人不懼怕風險,怕的是沒有機會而已。
文:吳桐山
時事評論員、學研社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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