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期8月至10月已有22宗18歲以下學童或大專生自殺或企圖自殺個案,按年增加一倍,當中個案包括小學生以至大學生。這些自殺青少年為何要走上絕路?難道他們不懂「凡事有商量」?「生命是無價之寶」?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對自殺(suicide)賦予如下的定義—一個人有意識的企圖傷害自己的身體,以達到結束自己生命的行為。其次,認為—自殺是個體有意圖的自我毀滅,並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終結自己生命的行動。
有學者認為,自殺並不是臨時起意的行為,而是一個連續的歷程,先有脆弱的內在因素,再加上不良的外在因素,交互影響逐漸形成自殺傾向,且這個傾向一旦形成,只要環境帶給個體挫折、不如意,當事人就容易引發自殺意念,並隨著情境危機的增強,產生自殺企圖,並迅速發展成自殺行為。
亦有研究社會問題專家指出,青少年自殺原因主要是有三方面造成,一是家庭方面,二是教育方面,三是社會方面,而且是相互有關連。如果要詳述這三方面內容及成因,相信這篇短文無法細說。社會上基層家庭可能均會面對這三方面壓力,例如劏房家庭,單親家庭,暴力家庭,雙親不和家庭,經濟欠佳家庭,最容易有青少年自殺案例。
亦有家境較為富裕家庭,可能雙親均忙於工作,無暇照顧兒女的個人問題,如學校內遭同學欺凌,子女沉迷打機,結交不良朋友,受人引誘誤上歧途。只要看看黑暴時期,有多少中學生和大學生變成暴徒,最終被捕受審坐牢,令自己人生上留下污點,便可見一斑。
據警方數據顯示,今年至今錄得306宗學童輕生個案,平均年齡15.8歲,37人不幸死亡,其餘是企圖自殺,僅是8至10月已有15宗青年自殺死亡個案,情況令人擔憂。
警務處港島總區日前舉辦「校園危機處理及預防學生自殺分享會」,探討問題根源和找出應對措施。防止學生自殺委員會指出,學生的自殺行為是由多項互相影響的因素造成,媒體對學生自殺的報導,也可能引發青少年作出仿效自殺行為的情形。香港大學防止自殺研究中心總監葉兆輝表示,新學期開始後,青少年自殺個案有上升趨勢,此風不可長。
政府必須聯同社會各界,尤其是學校及媒體方面,能多向青少年發佈正能量訊息,如果青少年有正確人生觀,有堅強鬥志,有忠孝仁愛的精神,有迎難而上的勇氣,遇上逆境及困惑時就不會以自殺方式解決問題。
希望青少年切記,生命不會take two,有解不開的心結,痛苦,困擾問題,應向家長,老師或有關組織求助。
文:謝悅漢
資深媒體人,經常有作品登在《亞洲週刋》及內地《今日頭條》網站,著作包括《水泥森林中吶喊》(天地圖書)及《香港仍有善心人》(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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