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垃圾收費何時開始推行?適應期多長?
政府原訂2024年4月1日起實施垃圾收費,後延至2024年8月1日正式實施,設有6個月適應期。
2. 指定袋與指定標籤有何使用分別?
一般家居垃圾須以指定袋包妥方可棄置,指定袋的收費為每公升0.11元,主要分九種不同大小;而無法以指定袋包妥的大型垃圾,市民便須於棄置前為每件大型垃圾貼上一個指定標籤。指定標籤劃一收費每個11元。
3. 在垃圾收費下,甚麽是違規垃圾?
簡言之,違規垃圾是指在「按袋」/「按標籤」收費模式下,既沒有用指定袋包妥,亦沒有貼上指定標籤的都市固體廢物。沒有把垃圾袋束緊,或任由當中的垃圾刺破袋身亦算違規垃圾。
4. 如何知道購買的指定袋/標籤是否正貨?
指定袋/標籤只會在獲授權的零售點出售,市民應到獲授權的零售點或網上平台購買指定袋/標籤。每個指定袋及指定標籤均附有防偽特徵。
5. 如果我的處所公用垃圾收集點的垃圾桶已套上指定袋,我在棄置垃圾於該垃圾桶時是否毋須以指定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
即使物業管理公司在公用垃圾收集點的垃圾桶預先套上大型指定袋,住戶仍須先用指定袋包好在公用垃圾收集點所棄置的垃圾,或為垃圾貼上指定標籤,以符合法例要求。
6. 部分市民習慣將購物膠袋當垃圾袋「一袋兩用」,垃圾收費實施後還能「一袋兩用」嗎?
環保署鼓勵各零售商在銷售指定袋同時,於收銀處銷售散裝單個指定袋代替塑膠購物袋,從而達致「一袋兩用」之效。
7. 物管以「包底」、「執手尾」形式處理好違規垃圾是否代表市民不違法?
物管「執手尾」並不代表市民不違法。無論有否物管幫忙「執手尾」,未按規定用指定袋裝垃圾的住戶都涉犯法。
8. 指定垃圾袋是否可以免費派發?
任何人在牟利業務中免費供應指定袋都是被禁止的,而某些非牟利情況下則可免費派發。
9. 違例棄置垃圾的罰則如何?
如住戶沒用指定袋或指定標籤處理垃圾,可被罰款$1,500元。屬於嚴重及屢次違例者首次定罪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