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陸客在快餐店過夜,又如何? 文:陳凱文

近年來,轉述內地社交平台的一些帖子,已成了一些網上甚至平面媒體的指定動作,箇中原因究竟是源於記者庸懶,這類轉述帖子內容的所謂新聞,壓根兒不用跑,可以坐在空調房剪貼了事,還是因為這類帖子有話題性,能夠吸引眼球,較易達到「引流」效果,抑或是有更加陰暗的動機,例如是藉機內地與香港之間的矛盾,乃至是借機煽惑香港居民與中國其他地區居民之間的憎恨和敵意,我們實在難以知曉。

畢竟,雖說過去曾經極度活躍的部分反華媒體,已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主動停刊,但是其員工仍要謀生,部分便被其他媒體吸納。這類人的原有立場究竟如何,即使現在不會再輕易顯露出來,但是大家都心照不宣。另一方面,在當今流量為王的年代,炒作能夠地域矛盾的話題或新聞,實在太易吸引流量,所以不要說香港,連內地一些自媒體,也是熱衷於此,而且轉述二手資訊省事省力,聘請這些人的老總自然樂見其成。只要能吸引眼球,對方也可能懶得管手下的記者,是否變相地搞軟推抗。

以今年的五一黃金周為例,一些內地旅客在通宵營業的快餐店過夜,便被某些媒體拿來炒作,甚至在假期過後,仍去內地社交平台「小紅書」的帖子,轉述所謂內地網民的過夜體驗,引來熱衷於挑動兩地矛盾的所謂網民,發表帶有侮辱性或歧視性的言論。如此的所謂報導,先不論是否具有遠對抗的意圖,又或者是借着帶風向打擦邊球,但在客觀效果上,這些媒體在社交平台上的所謂報導,確實為喜愛挑動陸港矛盾的所謂網民,提供了機會和平台。

事實上,根據港府節慶安排跨部門工作小組的數字,在今個五一黃金周,內地訪港旅客數目達92萬,按年上升約20%,酒店入住率普遍達到90%,可見大部分過夜旅客都是選擇居住酒店,即使真的有內地旅客選擇在通宵快餐店過夜,也只屬於少數。只引用貌似證實特定立場的個別案例或數據,故意不提或忽略其他跟立場相矛盾的案例或數據,在邏輯上便屬於壓制證據,或者是坊間上常說的「帶風向」。

另外從法理上而言,根據「法不禁止即可為」的私法原則,任何行為只要不違法,都是法定權利。是故,作為賣方的店家,只要沒有限定客人使用店內餐桌的條件,例如必須購買店內商品,或消費達某一金額,又或者是限定消費後的用餐時間,任何人即使以先到先得入座的同時不選擇消費,也是對方的自由。正因如此,涉事快餐店不只有內地遊客晚上在此歇息,還有俗稱「麥難民」的部分本地居民在此過夜,更有部分本地學生明明沒有幫襯,但是仍在店內自習或歇息。

說到這裡或許有人會說,這樣的行為阻人做生意,或者有違公德,但是此說存在幾個問題。首先,所謂公德乃是主觀價值判斷,可謂人言人殊,例如:有人認為身體健康的中青年乘客,坐車時理應向老人讓座,否則有違公德,有人則認為大家都要付費乘車,成年人車費還要比長者高,因此沒有讓座的義務。可是有一點可以肯定,只要沒有法律規管,對方便沒義務遵守另一些人所信奉的所謂「公德」。

其次,連鎖快餐店非公用設施,他人是否在沒有幫襯下在店內歇息,或幫襯後長時間在店內歇息,本質上其實屬於商業行為,根本不涉及所謂的「公德」。店家是否容讓客人如此作為,顯然已曾從生意層面考慮,正如有些店家不但不准客人「混吉」,即使光顧也要限時一樣。既然如此,有些媒體或所謂網民,拿部分內地旅客在連鎖快餐店內過夜說事,又是否「皇帝不急太監急」呢?

文:陳凱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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