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願意自首 香港動亂可以平息嗎!

(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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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台灣通緝的殺人案疑犯陳同佳23日刑滿出獄,他在獄外兩度鞠躬,向潘曉穎的家人及香港人道歉。表示自己做了無可挽救的事,願意為自己的衝動所犯下的錯事自首,回到台灣服刑受審,希望女死者家人能稍為釋懷,女死者亦可得到安息。同日,立法會會議,保安局局長撤回《逃犯條例》。香港的反修例之亂因陳同佳案而起,亦因政府修例過程出錯而致,現在陳同佳願自首,《逃犯條例》亦撤回,反修例之亂但願能就此平息。

陳同佳出獄前,他自願前往台灣自首的消息已傳出,台灣當局卻作出令人驚訝的回應,先是表明不接受陳同佳自首,禁止陳同佳及陪同他的管浩鳴入境台灣。在遭受台灣島內外的責罵和批評之後,台灣當局在陳同佳刑滿釋放前一日,又突然變招,陸委會傍晚致電及去信香港特區政府,指台灣翌日會派出檢警赴港「押解」陳同佳回台受審,期望港府協助。

對此,香港政府深夜發表聲明,指台灣要求等同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 ; 又指陳同佳出獄後便是「自由人」,特區政府無權對他施加任何強制措施。他可在自己選擇的人陪同下赴台,台方在他抵埗後可將他拘捕。

從整件事的發展過程來看,台灣的蔡英文政府一直將「陳同佳案」當作一枚可以操控政局的棋子來處理。當陳同佳案發時,台當局發出通緝令要緝捕陳同佳,亦支持香港修訂《逃犯條例》,處理陳同佳案。而香港因修例而引發社會動亂之時,蔡英文當局又借機炒作事件,詆譭「一國兩制」,將事件變成選舉議題,更加推波助瀾,暗中支持和資助香港的動亂。到了陳同佳提出自願前往台灣自首,台灣當局又突然變卦,指案件應該在香港審訊,拒絕接受陳同佳入境自首。

由此可見,蔡英文及民進黨政府在處理陳同佳案中,處處以政治凌駕法律,一是利用陳同佳案炒作蔡英文的選情,二是借香港的反修例風暴,破壞「一國兩制」,阻礙中國的統一。但凡事做過了頭,必將害人終害己。

蔡英文和民進黨政府的這一做法,在情、理、法上均失分,令她們倍受壓力。於情而言,女死者一屍兩命,冤屈不能得洗,女死者的父母情何以堪?於理而言,陳同佳願意自首,台灣當局竟然拒收,公理何在?於法而言,拒絕接受陳同佳自首,法律的正義何在?連番出錯,令蔡英文及民進黨倍受島內的輿論壓力,這是她們一再變招的主要原因。

陳同佳案引發的反修例動亂,也被美國和西方國家利用作為策動香港「顏色革命」以制約中國的棋子,然而事情發展至今,香港的黑色暴力未能推翻特區政府及推倒「一國兩制」,反而令西方國家出現仿效香港黑色暴力的社會動亂。美國和西方國家違背最基本的道義,支持香港的極端暴力示威,西方的部分媒體歪曲事實,美化香港的黑色暴力,結果是令自身也要受到黑色暴力的傷害。過去一段時間,英國、西班牙、智利等國家均出現仿效香港黑色暴力示威的抗爭手法,一些地區的示威者更高調表明學習香港黑色暴力,更與香港的暴徒互稱「手足」,這股黑色暴力還有進一步蔓延的趨勢,令美國和西方國家亦處於不安的境況。

這些情況均說明,出於政治的原因,炒作陳同佳案,支持及助長香港的黑色暴力行為,均是違背了天理人倫的做法,中國古話說:多行不義必自斃,不論是美國和西方國家,還是台灣當局,以及香港的反對派,扭曲事實,違背基本人性和公平、正義,違反法律的做法,最終會傷害自己。因此,最好的做法是立即收手,停止借陳同佳案和修例,在香港製造混亂,破壞香港的穩定。

陳同佳願自首,希望贖罪改過自新,真誠地向受害者及其家人道歉,向香港社會道歉,這令香港持續了4個月多的反修例之亂出現了機緣,期望各方面能順勢而行,讓事件平息,讓公理、公義得以彰顯,還香港平靜和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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