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官敢言】(EP11)黑暴案件審訊嚴重滯後 黃汝榮質疑司法機構失職

反修例風波發生已一年半,至今過萬人被捕,但法庭仍積壓大量案件,加上疫情影響,審訊嚴重滯後,但司法機構似乎對此毫無對策。退休法官黃汝榮指出,刑事案件排期審訊時間越長,越是對控方不利,令公義無法彰顯。他質疑司法機構如此容許法庭長期積壓案件,是否有人失職。

黃汝榮引述2011年英國在暴亂後,馬上加開24小時法庭,短短數月就完成了3,000多宗案件,他反問香港為何不仿傚英國做法。按照《法官行為指引》第26條,法官有責任勤於司法事務,若法庭沒有作出一些行動,以達到有效率地清理積壓的案件,是違反指引。

他續指,《法官行為指引》第33條指,法官如果需要押後宣判,必須要在合理時間內作出判決,但觀乎過去數個月,法庭因疫情影響,多次停止運作,法官理應有充分時間寫判詞,以便清理押後判決的案件。但現實中,竟有不少案件經審訊完畢,法庭押後了年多兩年仍未作出裁決。

他引述其中一宗簡單的誹謗案,只審了4天,但裁決拖了16個月,至今仍未有裁決,案中原告和被告人每日都心急如焚地等候判決,卻不敢催促法庭,更不敢投訴法庭。他質疑:「司法部這些如此荒謬的運作模式,有人關注嗎?有人失職嗎?司法機關是否要作出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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