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9日)公布香港電台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批評港台的編輯管理制度有缺失。同時宣布與梁家榮提前解約,由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李百全出任廣播處長。香港電台作為公營電台,長期存在違反《港台約章》規定的情況,問題存在已久,梁家榮負有主要的不可推卸的責任。這次政府公布檢討報告,指出問題所在,並作出人事調整,但不能夠就此草草了事,繼續含糊其事,應該繼續就過去兩年存在的種種問題進行調查處理,才能真正解決港台存在的問題。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專責小組在六方面作出檢討,包括編輯管理及投訴機制、服務表現衡量及評估、港台工作人員管理、財務、物料採購及供應,和資訊科技管理,當中編輯管理為核心問題,認為港台必須在制度、執行及監察上,作出改善。
邱指出,港台近年節目引起不少投訴及爭議,通訊局最近兩年就裁定七個針對港台的投訴個案成立,包括一個嚴重警告、三個警告及兩個強烈勸籲個案,認為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接二連三被裁定違反守則條文,性質相當嚴重。
香港電台作為公營電台,必須依照《港台約章》規定。但是,港台長期存在違反《約章》的事實,甚至與反中亂港勢力及黑暴組織同一鼻孔出氣,抹黑警隊,攻擊政府,侮辱特首,儼然已成為反中亂中的政治工具。這些問題早已經受到社會和市民大眾的關注,近期有許多社會呼聲,要求政府盡早解決香港電台存在的問題。
政府的檢討報告指出,香港電台在編輯管理制度方面存有缺失,沒有清楚界定及記錄編輯流程及決定、亦沒有清楚劃分編輯人員的權責,問責意識薄弱。編輯決定主要由個別單位人員按個人判斷作出,總編輯及高層人員角色被動。沒有按《約章》就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主動向顧問委員會徵求意見。
這一調查結論可謂一針見血地指出了問題的核心所在,身兼總編輯的廣播處長有責任確保港台依照《約章》落實編輯方針,不能出現偏離《約章》的情況。而總編輯並沒有履行好自己的職責,任由編採人員自把自為,這是嚴重的瀆職行為,梁家榮要負哪些責任?通訊局最近兩年就裁定七個針對港台的投訴個案成立,就這些投訴個案,梁家榮本人應對事件負哪些責任,須接受哪些懲罰?事情不能隨着梁家榮的解約就此草草完結,政府應當要追究梁家榮的責任,向社會和市民作出交代。
港台工會在回應梁家榮離任,以及政府調查報告時指出,港台隸屬政府,服務市民,不是服務官僚。又稱港台成為政治問題的代罪羔羊,梁家榮成為修例風波中唯一下台的官員。從港台工會的這些回應可以看出,港台工會嚴重地曲解了香港電台作為公營電台的角色。
香港電台服務市民,必須以香港整體利益為依歸,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必須依照《約章》做好服務,必須提供準確和持平的新聞報道、資訊、觀點及分析,加強市民對社會、國家和世界的認識,增加市民對「一國兩制」的正確認識,培養市民對公民及國民身份的認同感。但香港電台的許多表現,明顯是與此背道而馳。包括作出沒有事實依據,不負責任的抹黑,也包括作出誤導性的錯誤報道。
一部分香港電台的編採人員明顯是將服務市民,曲解為只為一小部分市民服務,甚至是只為某些反中亂港的政治勢力服務。這是極為錯誤的。港台員工工會對香港電台的基本宗旨存在極為嚴重的誤解,將政府着手調查並作出處理,視為政治打壓,反映出香港電台存在的問題,並非撤換一位廣播處長就能夠解決。
香港電台在過去兩年內,出現七宗被裁定成立的投訴個案,這些個案中也可視為港台內部問題的集中反映。梁家榮在任期間,一直拖延不處理這些問題,現在梁離職,新任廣播處長及政府當局應該嚴肅調查處理這些個案,處罰主要責任人,作出必要的內部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