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在今年1月要求全體公務員宣誓效忠香港特區政府後,至今仍有129名現職公務員拒絕宣誓或簽署聲明效忠擁護《基本法》及香港特區政府。這令人想起當日因修訂《逃犯條例》引起部分公務員組織的反政府集會,當時已經不中立的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指當晚公務員集會完全沒有違反「政治中心」。原來因為政治目的,人可以如此醜陋無恥!
有人認為「政治中立」,是英國政府將「政」與「治」權分開的文明政治制度。在政黨輪流掌權時,政治中立的公務員不會影響政府的行政效率。這種「政治中立」的觀念,在香港被錯誤理解為公務員要對政治中立。其實英國在君主立憲後,政權並無輪替,而只是「治權」輪替而矣。所有英國人在英國的《國安法》下,仍被要求對英國君主效忠,對國家政權絕對效忠,以及服從合法的治權。
殖民地年代的港英政府,明文要求公務員「政治中立」。表面上是大公無私的「政治中立」,暗地裏就是要所有華人及本地公務員效忠政府。在英國直接指派港督管治香港,連立法局議員都是操縱於政府手裏的制度下,殖民地政府要求公務員「政治中立」,就是希望華人公務員不要受當時左、右勢力的影響,完全效忠殖民地政府。這種要求,只是要華人公務員將「政見」與「治權」分開,有效維持英國駐港殖民地政府的獨裁管治。所以殖民地政府對香港警察的「政治中立」的要求,就更加嚴格和苛刻,甚至是剝奪了所有政治權利,原因是害怕以華人為主的香港警察去了效忠中國。
被要求「政治中立」的香港公務員,從來沒有「政治中立」,就是要效忠殖民地政府,也就是英國政府。這種政治伎倆是可以理解,以小數英國人去管治華人地區,要求你們效忠英國似有點難以駕馭,且不切實際。但換了一個「政治中立」的詞語,既好聽,表面上又大義凜然,最後還是要你聽英國政府的說話。但可笑的是在九七回歸後,公務員的政治中立,竟然連效忠國家都被理解為政治不中立,就算特區政府都對此產生疑惑。就算現在,仍有好些華人公務員死抱着殖民地式的「政治中立」,認為公務員在政治權利上應受到制約,尤其是對最效忠國家的警隊。
一場黑暴,暴露出由殖民地政府引入的「政治中立」,對被吹捧得是特區政府精英的行政官員的影響,也凸顯出行政官員只識行政而對政治的無知,做成因修訂《逃犯條例》而引發政治暴亂的手足無措,到最後還是要靠一支愛國的香港警隊去平定暴亂。中國香港特區的公民要愛國,是國民的應有本心。香港公務員要愛國愛港支持政府,也是理所當然的事。這裏就沒有所謂「政治中立」。
可惜的是,聽聞最近香港在政改後的選委會制度,就依舊將警察排除於外。連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也有解放軍及公安系統的代表,以重視他們對國家政治的意見,而香港特區政府卻仍對警察的「政治中立」存有錯誤觀念,將穩定治安的愛國警隊冷落一旁,特區政府對政治的無知,再次令人失望。香港警察對國家和香港沒有「政治中立」,只有忠誠愛國。
文 : 陳祖光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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