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根據《國安法》凍結黎智英資產 估計逾3億元 

涉違《香港國家安全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資產被凍結。保安局局長今日(14日)根據《香港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書面通知向相關人士及機構作出指示,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7成股份,估計逾3億港元,以及其擁有的3間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

保安局局長今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實施細則》)附表3,藉書面通知向相關人士及機構作出指示,不得直接或間接處理某些有合理理由懷疑是與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的財產。

保安局今晚發表的聲明指,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於2020年12月11日起訴黎智英「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於2021年4月16日加控黎智英兩項罪名,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聲明指,根據《實施細則》附表3第3(1)條,保安局局長如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人所持有的任何財產是罪行相關財產,可藉指明該財產的書面通知,指示除根據保安局局長批予的特許的授權外,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處理該財產。此外,根據《實施細則》附表3第3(7)條,保安局局長如有合理因由懷疑通知所指明的財產會被調離香港,可在通知內指示警務人員可為防止該財產被調離香港而檢取該財產。

保安局局長在考慮相關資料後,於今日根據《實施細則》附表3的相關條文發出凍結財產的書面通知,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股份代號︰282)的股份,以及其擁有的三間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

根據《實施細則》附表3第1條,「罪行相關財產」包括任何干犯或企圖干犯、參與或協助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的財產。

壹傳媒則發表聲明表示,黎智英被凍結資產事件與壹傳媒集團戶口完全無關,集團及蘋果日報的運作及資金財務不受影響。

壹工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

壹傳媒工會今日知悉保安局局長根據國安法《實施細則》作出凍結財產通知一事後,已立即向集團管理層了解情況。其後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表示,被凍結的是黎智英持有的約七成壹傳媒股份,以及黎智英名下3間私人公司的銀行戶口,他指事件與壹傳媒集團的戶口完全無關,集團及《蘋果日報》的運作及資金財務絕不受影響。

壹工會將密切留意事態發展,並與管理層保持聯絡。工會亦重申,作為傳媒工作者,員工會謹守崗位,繼續報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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