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3)反修例案件 逾8成申請獲批法援

根據法援署向《堅雜誌》提供的資料顯示,截至今年3月31日,與反修例有關的法援申請共有1,204宗,當中獲批出法援證書(民事及刑事)的有1,018宗,獲批比率高達84%。

資料亦顯示,截至今年3月31日,法援署就涉及反修例有關案件,共委聘了811名律師及826名大律師。至於受聘律師的名單,署方基於保密原則,指在未獲得相關律師及大律師同意前,該署不能向第三者披露有關資料。

未能就《國安法》案件提供數據

前年反修例事件中被捕人士的法援申請,逾8成都獲批。(中通社)
前年反修例事件中被捕人士的法援申請,逾8成都獲批。(中通社)

至於本刊查詢法援署截至2021年3月之前,共接獲多少宗與《港區國安法》有關案件的申請?批出多少宗申請?支出費用多少?涉及多少名律師及大律師?法援署均回覆「沒有備存相關數據」。本刊追問該署會否考慮就《港區國安法》案件作數據統計?該署回覆「會因應部門運作需要而考慮會否編制相關統計數據」。

去年「埋單」11.33億元 法援支出5年勁增一倍

根據法援署網頁資料,法援申請者只要通過經濟審查(Means Test)和案情審查(Merits Test),便符合獲取法律援助的資格。

須通過財務及案情審查

法援署去年開支逾11億元,當中刑事案件的法援開支大增4成。
法援署去年開支逾11億元,當中刑事案件的法援開支大增4成。

經濟審查方面,申請者的財務資源不得超過420,400港元。不過亦有例外,若申請者財務資源超過上限,但法援署署長認為給予法律援助有助維護司法公義,申請人可獲豁免財務資源的限制,惟須按其財務資源繳付較高分擔費。

案情審查方面,區域法院及原訟法庭審理的案件,如申請者具備合理理據提出訴訟或抗辯,法援署認為給予法律援助有助維護司法公義,便會提供法援。

至於上訴案件,申請者必須具備合理上訴理據,而法援署認為給予法援有助維護司法公義,才會提供法援。

去年增幅刑事36%民事42%

法援署網頁資料亦顯示,法援費用總支出由2014/2015年度的5.67億元,大幅度增至2019/2020年度的11.33億元,增幅近100%。當中,刑事案件由1.21億元增至3.27億元,民事案件由4.45億元增至8.06億元。

對比2018/2019年度和2019/2020年度,刑事案件法援開支由2.39億元大升36%至3.27億元,而民事案件總開支則由5.67億元增至8.06億元,增幅達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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