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的愛》違《國安法》? 文:陳凱文

作為一個早已不看電視的人,若不是何君堯議員炮轟《大叔的愛》而鬧出新聞,都不知道有這樣的一個劇集,亦不知道香港的電視台至今仍是不知進取,還是走着買外劇版權回來翻拍的老路,而粗略地看過一下劇情簡介,更是發現其內容所謂的大膽程度,比起上世紀90年代無綫劇集《天若有情》,都不在同樣的一個檔次。

如此的一套電視劇,竟然可以有收視,甚至引來立法會議員的關注和批評,某程度反映着香港的影視文化,已經到了執人口水尾可以當新意,娛樂話題炒到炒無可炒的境地。當然,香港娛樂文化的衰敗問題,並不是本文的焦點,何君堯議員宣稱這劇有違夫妻一男一女的中國傳統價值和家庭觀,跟國家三孩政策背道而馳,以及違反《中國國安法》,這個話題則值得一說。

首先,中國傳統家庭觀從不是甚麼「一男一女」,而是奉行一夫一妻多妾制,而且等級森嚴,如《大明會典》律例四便規定:親王許奏選一次滕妾十人。世子及郡王滕妾四人,長子及各將軍滕妾三人,各中尉滕妾二人,又明確規定婚後到了某一歲數仍無生子可再納妾,而庶人四十以甘無子許選娶一妾。

另方面,同性戀在古代中國,可能會受他人在背後竊竊私語,但是跟西方國家不同的是,古代中國從沒有任何禁止同性戀或同性性行為的法律條文,古代中國君王和貴族的同性戀情故事,不少更曾被載入史冊,斷袖分桃、龍陽之好,更是用來形容男同性戀的成語。換言之,一男一女婚姻制度本來便是舶來品,而傳統中國對於同性戀,本來亦遠比西方社會包容。

到了現代,中國《刑法》從未像西方國家那樣,從未把同性肛交列為刑事罪行,只是舊《刑法》的流氓罪法律定義較為模糊,於是曾有公安機關以流氓罪起訴同性戀者,直至1997年《刑法》修訂後,把原有的流氓罪廢除後,同性戀亦因此而完全非刑事化。另一方面,內地跟香港不同,並沒任何同性或異性肛交的年齡限制。由此可見,內地對於同性戀的法律包容度,其實高於香港。

最後談一談《中國國安法》,由於何君堯提到「弘揚中國傳統文化、防止不良思想」的字眼,而《港區國安法》沒有此類法律字眼,所以相信他應該是指內地的《國安法》。可是提到內地《國安法》,需要留意三點:

首先,《基本法》第18條規定:「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由於全國人大常委會並沒根據《基本法》第18條規定,將內地《國安法》列入附件三,所以內地《國安法》並不在港實施。

其次,內地《國安法》在性質上而言,屬國家安全部門的基本法律,所以條文傾向基礎性、主幹性、統領性。以何君堯提到的「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防範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響」,在內地《國安法》在第二章「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第23條,可見這是國安相關部門的任務。

由於內地《國安法》屬於綱領性的國家安全部門基本法律,所以沒有條文提及個人或法人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和罰則,相關條文乃是放在《刑法》之內,而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刑法》第二編第一章,可沒任何條文禁止任何人創作或傳播內容涉及同性戀情的文藝或影視作品。

另一方面,《刑法》雖有條文禁止傳播淫穢物品,但是淫穢物品本身有着明確的法律定義,只要不涉及具體描寫性行為或露骨宣揚色情淫蕩形象的內容,便不屬觸犯傳播淫穢物品罪。

由是觀之,先不說一夫一妻制和排斥同性戀,本來便是基督教教義影響下的西方文化產物,而中國傳統文化對同性戀的包容度,本來便遠比西方傳統社會大,何君堯述及的內地《國安法》條文,既沒在港實施,本身亦是綱領性的基本法律,而《刑法》中的國家安全相關法律及其他法律,都從未禁止不涉及具體描述性行為的同性戀情影視作品,所以從法理上而言,何君堯的指控實在難以成立。

文:陳凱文

學研社成員、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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