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長官的薪酬一向優厚,在各國或地區元首中可謂名列前茅。現屆特首林鄭月娥的年薪為520萬元,即月薪為43.4萬元,惟前年因應疫情自願減薪10%,年薪減至近469萬元,即月薪為39萬元。不過,根據特首辦資料,林鄭月娥薪金已上調8%,月薪為42.33萬元。前政務司司長李家超當選後,月薪亦將由出任政務司司長時的約38.6萬元增至逾40萬元。
根據特首辦資料,2021至22年度特首薪金及非實報實銷酬酢津貼的預算開支分別為約508萬元及約98.2萬元,即平均月薪約為42.3港元,雖然較減薪前有所提高,但仍較2020至2021年度的薪酬43.4萬略低1.2萬元。
出任特首除了薪金高,享有福利及特別待遇亦繁多,包括非實報實銷酬酢津貼及每年22天大假,所有累積假期將會在離職時取消。特首亦可獲編配禮賓府作為官邸,並可於行政長官粉嶺別墅舉行活動,兩者均免除租金。
此外,特首座駕並沒有車牌號碼,只以香港區徽代替,而日常及公務出行均有警方的保護要人組(G4)保護。特首及其配偶均可免費享有與公務員相同的醫療及牙科護理福利。特首配偶如隨行作公務外訪,開支亦是由公帑支付。
此外,特首卸任後仍享受不少福利,包括可獲安排於政府物業內設辦公室,外訪亦會有政府資助,卸任特首及其配偶仍可繼續使用香港國際機場貴賓室服務,及享有終身醫療和牙科福利。G4仍會提供保鑣服務,政府亦會繼續提供汽車及司機服務。而頭銜方面,無論有否從事受薪工作或重投商業活動,仍可於其名片、文具、網頁及其他文章出示「香港特別行政區前任行政長官」名銜及配印港區區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