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香港特區政府就職,其中有四名現屆立法會議員辭職進入官場,分別擔任副司長、局長和審計署署長,仍未計算潛在的副局長或局長政治助理,本文章並沒有意欲否定他們對仕途的決定;任何崗位能者居之,若有能力勝任局長,英雄莫問出處,但當然議員在經過選舉洗禮進入議會,能力被發掘,公眾或行政長官對他的專業範疇認知和能力刮目相看,行政長官邀請他們入閣,如果他們沒有在議會服務的機會,這塊寶石或者根本毫不起眼。
除了四名新紮高官外,其實在歷屆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均曾出現由立法會或區議會轉跑道進入官場者,其中更有立法會選舉敗選者;而歷屆前立法會(局) 議員拜官者,成功人士包括高升至政務司司長的唐英年先生。
倒過來說,也有前局長、副局長在卸任後,重投政壇,組建政黨或加入政黨,接受選舉洗禮,行政會議召集人、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曾和立法會議員黎棟國,均曾擔任保安局局長這個要職;兩人無論在局長職位或立法會,均是盡忠職守,備受讚賞和愛戴。
其實,議席應否成為一晉身官場的隨意門或跳板?會否被形容為投機?政客是否應該同時「輪候『立法會議席』和『封官晉爵』」兩行隊伍?如果在當選後不久,貿然離開議席投身官場,會否讓助選團、助選義工、議辦職員甚至投票支持他/她的選民、押寶者感到婉惜?華麗轉身後,議席空缺,須舉行補選又是否會造成公帑資源的浪費?究竟他們參加選舉的初衷又是什麼?栽培一個政治人才,需要長年累月投放資源和時間,如果在當選後短時間轉換崗位,恐怕會白白造成資源錯配,資源重複投放在同一位政治人才身上,選民希望他/她留守議席服務的意願更是重要的。
當然,議員究竟是來自地區直選、功能界別還是選委界別同樣是重要考慮,但普遍來說,代表功能界別的議員,既有行業經驗和議會服務經驗,知道業界所需,更可以在不同崗位發揮,繼續服務業界。
當然,一名資深立法會議員和一名年資尚淺的議席新丁,又是不同的解讀,前者已曾經歷數屆立法會任期,資歷完整、經驗深厚;當了只有半年「線上立法會議員」,連座位都未坐暖,又玩音樂椅,人選別無他選,當官相信只是為了公眾的利益吧!
議席不應該成為高攀的捷徑,當選者應該虛心服務,若非健康的緣故,更應履行承諾,完成整個議席任期。另一邊廂,其實無論官場或立法會議席,可以是高等教育界、專業界和工商界服務社會的旋轉門,完成議席任期或問責官員任期,可以回到原來界別繼續打拼。香港人才濟濟,其實在人才庫選賢任能,總有更多的選擇。
如果一名選舉候選人在競選時,把「想當官」成為他或她的政綱或選舉口號,相信選民也會懂得選擇,送他一程。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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