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進行第52日審訊,控方繼續傳召第四名「從犯證人」、「12港人」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出庭作供。控方表示已完成就第四次眾籌計劃「重光計劃」的提問。
控方在庭上展示一個名為「SWHK Website」的Telegram群組,成員包括「RIP」、「A Chan」、「Face Blindness 面盲症」、「HK 再離開一下」、「jasmine」等人。李宇軒表示他是「RIP」、「攬抄巴」劉祖廸則是「HK 再離開一下」。
Telegram群組內訊息提到,Kirin Bumper本身創立SWHK網站,而他將網站交給李宇軒,讓李宇軒中途加入網站管理群組,有權使用網站的gitlog。李指絕大部份人以Content Management System(內容管理系統,CMS)上載文章到網站,而「Kirin Bumper」與「Face Blindness 面盲症」則有權更改網站內容。他指「一般嚟講有 access(權限)嘅人,可以用 CMS upload 啲 content,而絕大部分 content 都係由其他人去 upload 嘅」 又提到他已忘記其用戶名稱。
控方向李宇軒展示Telegram群組「SWHK accounting」,群組成員包括李宇軒、「Pika」及「SWHK accounting bot」。李宇軒指Pika是協助會計的義工,而「SWHK accounting bot」是由李宇軒編寫,類似用來處理各種會計事務的軟件。
李宇軒解釋群組「SWHK accounting」的成立目的是將他製作的會計文件交給「Pika」接手,「等人分擔下我要做嘅嘢」,而群組內有訊息提到李宗澤在英國國會議員Bob Seely來港、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及2019區選「監選團」的開支;另外,當時「G攬計劃」及「英國眾籌登報計劃」的報表仍在李宇軒手上,所以需要將相關資料補充後,才可以交給下一手。
控方又展示另一個Telegram群組「SWHK Board」,群組成員包括李宇軒、「Always」、劉祖廸、「人生滑鼠」及「SWHK board bot」。
李宇軒指該群組成立是為了審批「G攬計劃」及「英國眾籌登報計劃」的眾籌資金,在2020年5月20日,當時他們有共識把香港、美國和歐洲這3個時區的成員放入一個群組,如果有任何成員想使用資金,須得到兩票同意才可以使用,但提出動用資金的人不會自行審批;李宇軒指雖然設立了這個機制,但實際上大部分審批都是達成共識而作出。
李宇軒指他是香港時區的成員,他不記得「滑鼠人生」是甚麼時區,但「Always」及劉祖廸是歐洲時區成員,惟該群組最終沒有使用,因為該群組的特點是有「SWHK board bot」,但大家沒有興趣使用。
控方圍繞 2020 年 5 月、第四次眾籌「重光計劃」(即第四次眾籌)提問,李宇軒稱團隊內部討論「革走我,唔畀我參與」,因為他本人和銀行戶口在香港,「唔需要冒……將人或者錢留喺香港,或者香港銀行系統嘅風險」。李透露,信託基金「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當時已成立,不必冒涉嫌洗黑錢的風險,而遭銀行凍結款項。控方問及具體原因,李表示「如無記錯,依個時間點傳話會立《國安法》,所以就唔好畀一個喺香港jursidcition入面嘅人,去hold著啲錢」。
控方問,當時陳梓華是否在港?李稱「應該喺,至少佢冇同我講,佢嗰陣去咗第二度,不過我都冇 confirm(確定)佢係咪喺香港」。那麼「攬炒巴」?李指當時他已不在港。
李又補充,他與「攬炒巴」討論後,才與陳梓華討論。李向陳提出自己離開「重光計劃」,並會用「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銀行戶口處理眾籌款項,「咁佢都 agree with(同意)嗰個 concern(憂慮),同將我 separate(分開)嗰個做法,咁所以都係 lead to(傾向同意)將我 separate(分開處理)嗰個做法」。
李透露,曾分別與「T」(陳梓華)和劉祖廸在Telegram討論,他不再處理眾籌,改由「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接手。李稱,「T」一方曾經墊支款項,「既然係咁,連T個邊都唔好再墊支啦」,但「G攬炒眾籌」(即第三次眾籌)的款項未用完,毋須考慮墊支問題。
控方展示「G 攬」收支帳,李確認 2020 年 3 月 SWHK 有約 69 萬美元餘項,重申「所以唔會帶墊支問題出嚟,同埋依個錢已經喺 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 戶口,即刻動用到嘅」。
控方問,為何要舉辦第四次眾籌「重光計劃」?李憶述 2020 年 5 月前一陣子,SWHK 成員關注眾籌餘款,「照當時嗰個用錢速度,可以用幾耐」,因此李整理帳目及計算,讓「攬炒巴」判斷是否需要進行第四次眾籌,後來「攬炒巴」覺得舉辦多一次眾籌較好,李重申沒有參與第四次眾籌。
控方指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曾將上述「重光計劃」在眾籌平台「Go Fund Me」的連結傳送給李宇軒。李宇軒稱不記得自己有否點入連結。
控方續展示該連結的截圖,其中「籌款目標級別」顯示如果籌得超過175萬美金「視乎超額完成數目及政治形勢,將會預留俾多元化光復計劃 (e.g.成立各地香港人/文化辦事處、支援民間議會等)……」。
控方問到「多元化光復計劃」的意思。李宇軒稱這是「general catch-all term(籠統字眼)」,指在過往3次眾籌計劃均沒有類似的選項,而該些眾籌計劃隔一段時間後,發現不一定是「眾籌想做嘅嘢」,例如起初眾籌目的是登報,但後來發現未必是使用資金的最好方法。李宇軒指「重光計劃」是希望廣泛地、支持香港民主自由的行動都可以使用到眾籌資金。
另外,控方在庭上顯示 Go Fund Me 網站上,「攬炒團隊《重光香港計劃》– 攬炒過後是晨曦!【美金】」的頁面,眾籌目標是超過 170 萬美金。李指,眾籌計劃是預留款項,以「broadly (廣泛地)支持香港民主嘅嘢、activities(活動),都可以用呢個 fund(基金)」。
李補充,他閱畢裴倫德訊息後,「似乎用字攬炒巴寫嘅,至少佢同攬炒巴行文風格好似」,又指「攬炒巴做返佢作為攬炒巴角色」,但他本身從未瀏覽過該網頁。
控方表示已完成就第四次眾籌計劃「重光計劃」的提問。
案件將於周三(27日)上午10時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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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Xm-3ZGVJaL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