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於2020年3月搗破一個名為「九十二籤」的極端恐怖組織,懷疑涉及同年1月至2月的明愛醫院、深圳灣口岸及港鐵羅湖站3宗爆炸品案,8名涉案男女被落案控以「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等罪,案件今天(11月28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開始傳召證人並播放 CCTV片段讓證人辨認被告身份並作供。相關警員作供未完畢,案件押後明日(11月29日)續審。
控方今日按照爆炸品事件的不同地點,先後傳召了3批證人。關於明愛醫院爆炸案,控方在庭上播放醫院CCTV片段,案發時在急症室警崗的警署警長蔡國威供稱,當日聽到兩下爆炸聲,發現警崗附近男廁冒出白煙、有火,而當時現場有很多病人,直言「啲病人都有啲恐慌」,他遂吩咐同事疏散現場約20多人,再用滅火筒滅火後進入廁格,發現馬桶底下有一個黃黑色玻璃樽,地上散落陶瓷碎片。
至於羅湖站爆炸案,據警署警長林得安的書面供詞稱,他於2020年2月2日下午帶隊到羅湖管制站巡邏;至近3時張偉榮報稱有清潔女工拾獲兩個環保袋及帶林得安到台長室門外,張偉榮打開紫色環保袋,林得安看見一個由保鮮紙包裹的物體,該物體連接電線及有一端有燈光閃爍,他相信這是爆炸品,遂指示下屬疏散人群及設下封鎖線;至約3時53分,林得安聽到封鎖線70米外傳來爆炸聲及有大量白煙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