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政權案】45名罪成被告明天判刑

2020年「35+」民主派初選,其中組織者及參選人共47人,被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認罪或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的共45名被告,明天(11月19日)判刑。案件首次提堂日期為2021年3月1日,距今已逾3年半,雖然有被告早已認罪,但須等待整件案審訊完結之後,才能夠一併判刑。

47名被告之中,有31人早已認罪,當中包括被指為組織者的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至於其餘認罪的被告,包括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林景楠、岑敖暉,以及王百羽。

至於16名不認罪被告,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案件於2023年2月6日開審,歷時10個月至去年12月初審結,其中已認罪的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以及林景楠,更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

47名被告中 45人罪名成立

法庭要直至今年5月30日才能作出裁決,當中只有劉偉聰及李予信二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其餘14人均被裁定罪成。惟律政司已就劉偉聰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故此在47人之中,至目前為止僅李予信一人能夠全身而退。

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組成的審判庭在裁決時指,根據《基本法》,在需要時依據財政預算案的利弊,對之審核和通過,是全體立法會議員的憲制責任。但戴耀廷在初選的協調會議中,倡議的謀劃是運用立法會議員的權力,不論利弊、不予區別地否決財政預算案,這本來已經違反《基本法》。

而最終目標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否則便要特首辭職及解散立法會。屆時政府執行任何新的政策都必遭嚴重阻礙甚至煞停,政府的職能和特首的權力及權威被嚴重破壞,造成香港的憲制危機。法庭認為,各罪成的被告懷有上述意圖,必然構成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行為,或令成功的候選人參與這等行為。

35+ 初選共45名組織者及參加者,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成立。
35+ 初選共45名組織者及參加者,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成立。

警方早已在法院大樓外布防戒備

明天判刑將繼續借用西九龍法院第三庭進行,預期前往聽審的人數眾多,警方亦提早兩日到法院大樓外布防。除了架設鐵馬及圍欄作人流管制之外,防止衝擊措施亦已經就位,「劍齒虎」裝甲車已被派到大樓外作戒備。

警方的「劍齒虎」裝甲車已經駛到法院外戒備。
警方的「劍齒虎」裝甲車已經駛到法院外戒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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