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論包庇暴力犯罪 公民黨踐踏法治影響深遠

(黃冠華攝)
(黃冠華攝)

反對派發起的反修例運動,引發多次大型的暴力違法事件,引起全球震驚,在7月1日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大肆破壞之後,社會上突然吹起一股「特赦」風,要求特首特赦參與暴力事件的年青人,不僅反對派的議員提出這樣的意見,亦有個別建制派的重量級人物附和,再次引起社會爭議。所謂的「特赦」論,實質就是要求不追究暴力行為的法律責任,這是示威者提出的訴求之一,也是2014年非法「佔中」時提出的「違法達義」的另一種表達,是對香港法治的嚴重破壞,有可能為香港未來埋下重磅炸彈,政府絕對要三思。

特赦是國際通行的一種對特定罪犯赦免餘刑的人道主義制度,是指以行政權免除罪犯全部或部分刑罰的做法。所以,特赦必須在完成司法檢控的程序,對於被判定有罪的罪犯,因應一些特殊的原因,赦免餘刑。

然而,現時由反對派議員楊岳橋等人提出的所謂「特赦」,並非真正意義上的特赦,按楊岳橋的說法,應以「先政治後法律」解決,即暫緩對示威者的搜捕行動,緩和社會氣氛,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查清原因才可讓社會討論。所以,楊岳橋所提出的所謂「特赦」其實包含了幾方面的意思,其一是要求警方不拘捕涉及暴動罪及其他罪行的示威人士,其二是要求律政司不提出檢控,其三是要求法官考慮政治因素審判和量刑,其四才是要求以行政指令免除相關罪犯的刑罰。

因此,楊岳橋的「特赦」之說,其實與暴力示威者提出的訴求一脈相承,只不過是加上了法律的掩蓋而己,但實質上都是對法治的踐踏而侮辱。是將暴力犯罪的責任推諉至政治和政府,主要目的還是包庇和縱容暴力。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必須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堅守司法獨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原則。楊岳橋的意見,其實是以政治凌駕司法,背後的意思就是,只要出於政治上的理由,就可以違反法律,或者只要違法的人夠多,就可以免於司法的制裁。這其實是2014年非法「佔中」時提出的「違法達義」的另一種表達,對法治的破壞很嚴重,對社會的影響很深遠。

2014年的非法「佔中」,主要的策動者戴耀廷等人提出的所謂「違法達義」,令香港社會處於動盪不安的狀態,不斷有人以暴力行為,破壞法治。全國人大代表吳秋北、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等多位法律界人士多次指出,律政司、法庭對2014非法「佔中」事件中,違法行為的處理不當,未能扭正社會上所謂「違法達義」、以政治凌駕司法的歪風,而今年六月的反修例風波中出現的暴力衝突和違法行為,已經比五年前的情況更為嚴重,香港司法界未能堅定信念,堅守司法原則,保障香港的法治,須為此負上責任。

公民黨作為大多數由法律界人士組成的政黨,一再以政治凌駕法治,用政治侵害法治,早已令人失望、甚至厭惡,正如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系教授陳弘毅在7月1日的暴力衝擊立法會後發聲明所說,「它(公民黨)不但沒有譴責或反對那些對立法會的暴力衝擊和佔領行為,而且把事件歸咎於政府。……。其核心成員包括大律師的這個政黨竟然可以縱容暴力和明顯犯法的行為,視法治為無物,這是法律人的悲哀,也是香港的悲哀。」

公民黨提出的所謂「特赦」,是再一次對法治的破壞,再一次包庇和縱容暴力犯罪的行為,政府和社會各界慎防受誤導,為社會留下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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