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查反修例風波問題多 李國能削政府威信影響深

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日前在報刊撰文,形容政府在修例事件上,毫無疑問犯下嚴重的政治判斷失誤,他同時倡議,政府成立由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近期的事件」,認為能更有效探明真相。反修例風波雖由修訂法律引發,但其實並不是一宗法律事件,而是政治事件,李國能的言論只不過是再次將事件引導向政府和警方執法的方向,而掩蓋了事件背後更大更深遠的政治問題。而且,他主張以法官調查事件,將會再次削弱政府的管治,不利於事件的解決。

修訂《逃犯條例》原本是一宗簡單的法律修訂事件,目的就是要解決台灣殺人案的司法問題,以及修補法律漏洞。但在討論的過程中出現泛政治化的情況,修例本身被大規模地抹黑、歪曲和惡意炒作,反對派利用市民對條例本身的不了解,對內地司法制度的不了解,以及缺乏信任感,在社會上發放大量的謠言及錯誤信息,營造一種恐懼氣氛,令許多市民對修例產生不理解和反對的情緒。這種社會情緒被一些人所利用,借機挑撥起社會矛盾,並且將事件引向暴力衝突。

根據學者的觀察和分析,反修例風波引發的事件,是依照美國「顏色革命」的公式化程序進行,發動之前對一些人、特別是從事暴動或其他相關活動的培訓,再利用香港社會具爭議的修訂《逃犯條例》的議題製造輿論,利用個別的政治事件,不斷地誇大,從而帶來社動亂,而在動亂之後,動搖了政府的管治。再下一步可能就是要推動政權改變。

李國能在文章中提出,建議成立由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近期事件,認為這樣做能更有效地探明真相。但這一建議的背後卻暗藏着兩層意思,對社會將會產生深遠的影響,政府和社會須有所警惕。

其一,由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雖然並不排除調查事件中存在的違法暴力的問題,但總體上的調查方向仍然是政府和警方在執法方面是否存有問題。這一調查的方向是根本錯誤的,與民陣等策動這些運動的組織基本一致,目的是要制約政府和警方反暴亂的能力,而讓發起暴亂的相關人士,逃脫法律的制裁。這樣的建議根本上是對社會有害的「毒藥」,而所謂的有機會還警方清白云云,只不過是包裹在這些「毒藥」上的糖衣。

其二,以法官領導調查,表面上是強調法官的不偏不倚和公正,而實質上卻是進一步矮化和削弱政府的管治威信,言下之意是政府無法進行公正的調查,政府已失去市民的信賴。這一建議對社會有深遠影響,將會進一步削弱政府的管治,甚至將司法凌駕於政府之上。如果採納了這樣的建議,將令香港特區落實「一國兩制」產生嚴重偏差,政府和社會不可不察。而且,在處理政治事件上,法官是否完全不受政治和意識形態的影響?過去的一些事例中,社會對此亦存有疑問,更有不少人認為,今天香港社會的亂相,司法系統要負相當大的責任。

有關反修例風波,特首林鄭月娥已多次表明政府在事件中犯錯,願意深切反省,同時亦向市民作出公開道歉。不過,林鄭同時也表明了提出修例的初心是正確的,為台灣殺人案申張正義,修補法律漏洞,並沒有錯誤。政府雖有犯錯,但錯的地方是對「顏色革命」的認識和防範不足,對反對派造謠和誤導社會輿論的監察和管理不足,同時亦未做好與市民接觸、溝通的工作。政府錯在未能廣泛團結社會各界,應對社會發生的重大事件,應變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辦法不多等。而非如李國能所言,是低估市民對內地法律制度不信任。

因而,處理這次反修例風波,如果政府要展開對事件的調查,調查的方向應該是外國勢力如何滲透香港社會,如何在香港插手香港事務。政府亦須反思如何加強對社會社情民意的把握,如何加強與市民大眾的溝通,如何做好社會輿論的引導和監察工作,如何強化政府的管治,以保障香港的「一國兩制」。

李國能身為特區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撰文評論修例風波,卻未能從維護香港的法治出發,這令人十分不解。而趁特首處於危機之中,進一步向特首施壓,削弱其管治權威,同樣十分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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