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敗亡咎由自取 對抗「一國兩制」是條死路

公民黨前日(27日)舉行特別會員大會通過清盤決議案,黨主席梁家傑稱,公民黨走完最後的清盤程序後,將會從地球上消失。公民黨的敗亡,意味着香港對抗政治已經走到窮途末路,香港泛民政黨如果仍然堅持對抗,拒絕將自己改變為愛國者,將不再有參政空間,最終也只有走向消失的死路。

公民黨成立於2006年,其前身是在2003年反對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時出現的二十三條關注組,後改為四十五條關注組,將反廿三條動員起的社會力量,轉移為推動早日落實普選特首和立法會,並在2004年的立法會選舉中,取得派出4人參與地區直選,4人都當選的成績,一時風頭甚勁,並開始籌備組黨。

2006年,公民黨成立,其成員大多數是法律界人士和學者,包括多名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人員,多名資深大律師,以及法律學者,被社會稱作「大狀黨」,並對其寄予厚望,希望他們能以法律專業,為香港爭取早日落實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和第六十八條規定的雙普選。

但公民黨後來的表現是令人失望的,最主要的原因在於,他們身為法律界的精英,卻曲解基本法,將香港爭取民主的社會熱情,引導向違反基本法規定的歧途,走上對抗政治之路,這不僅令香港社會陷入動盪不安的狀態,每隔兩三年就要圍繞政制改革引發較大規模的政治爭拗,更令香港的民主政治發展受到阻礙,議會被扭曲為政治對抗的主戰場,政府的管治受到嚴重破壞,香港政治也一再沉淪,陷入泥淖。

2010年,公民黨參與所謂「五區公投」,走向激進,與激進派、本土派,以及一些「港獨」勢力打成一片,在社會上宣揚所謂的「有案底讓人生更精彩」、「暴力有時或可解決問題」等論調,宣揚暴力,在「反國教」、非法「佔中」、旺角暴亂、修例風波中,一再合理化暴力,部分成員以法律專業為暴徒提供支援,向社會發放大量誤導性的言論,被認為是以法律專業惑亂香港。

公民黨還涉及收受黎智英的政治捐款,在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該黨一眾立法會議員、區議員,走上街頭,支援暴徒。當時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楊岳橋等人更前往美國要求制裁香港,被認為是現代「漢奸」的惡劣行為。

公民黨的往績,可謂劣跡斑斑,走向清盤、解散,從地球上消失,早在人們的意料之內。而公民黨的敗亡,也意味着香港的對抗政治已經窮途末路,不會再有生存的空間。

公民黨的敗亡,留下一些問題,值得香港社會反思反省。首先是要正確理解「一國兩制」,公民黨犯下的重大錯誤,在於曲解「一國兩制」,意圖以「兩制」對抗「一國」,其本質就是要否定「一國兩制」。正如後來退黨的公民黨創黨成員湯家驊所說,公民黨否定「一國兩制」的道路根本是一條死路。

其次是對民主政治要有正確的理解。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和第六十八條已為香港的民主政治發展作出明確規定,公民黨原本可以發揮法律專業的優勢,讓香港早日落實基本法的相關規定,但公民黨並沒有依照基本法的規定走上正道,反而有意地曲解基本法,以政治凌駕法律,要把香港社會追求民主政治的熱情,引上違反基本法,對抗「一國兩制」的歧途,無法得到市民支持,注定要走向敗亡。

公民黨敗亡之後,香港仍會繼續發展民主政治,而最基本的要義,就是要遵循「愛國者治港」原則,依照基本法的規定,根據香港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地發展出適合香港社會的優質民主政制。
公民黨敗亡之後,香港的泛民政黨和其他的政治組織須從中汲取教訓,如果不能將自己改造為擁護「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愛國者,將來參政機會渺茫,生存的空間亦極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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