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反修例引發的示威抗爭行動發展至今,已經與反修例沒有多大關係,而示威者自八月起不斷地在香港各區發起暴力衝擊行動,肆意破壞,堵塞交通,嚴重影響市民的日常生活,破壞社會的正常秩序,8月12日,更加發起癱瘓機場的行動,導致當晚所有航班取消,大批旅客無辜受影響,將香港機場是世界最優秀的國際聲譽予以摧毀。示威者自己到底想要甚麼?如果是想推翻「一國兩制」,想搞「港獨」,那首先要問問14億中國人是否同意,香港七百萬市民也不會同意。事情發展到今日,確實到了該收手的時候,再纒擾下去,只會出現香港無法承受的後果。
示威抗爭也要講目標、對象和手法,反修例引發的示威和抗爭,發展到今日已變得目標不清,對象不明,手法惡劣。退一步來說,如果是反對政府修例,那麼示威和抗爭的目標應該是特區政府或立法會,但近一段時期以來,示威活動在全港各區發生,以破壞為目的,到處堵塞及所謂「不合作」,影響普羅大眾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這種做法實在是莫名其妙,香港市民為何要無辜受到這些滋擾和破壞?示威者亦一直針對香港警隊,暴力衝擊的手法層出不窮,且程度不斷升級,近日已發展到向警員擲汽油彈的地步,香港警察行動時的每個細節,或許未必盡如人意,但社會有亂,依法執法是他們職責,為何要平白地遭受這樣不人道的暴力對待?香港社會又為何要整天這樣打打殺殺,吵吵鬧鬧地鬥下去?
示威者需要認真想清楚,這樣子無休無止地鬧下去,目的到底是甚麼,如果真的只是反對修例,其實已經取得了成果,修例已停止,特區政府也為此得到了教訓,可以停止示威行動了。繼續無休止地抗爭下去,而且不斷以暴力破壞香港社會,這樣的行為已經超出市民可以忍受的地步,必然受到絕大多數市民的反對。
8月12日,《人民日報》的微博傳出「武警車隊深圳集結畫面曝光」的貼子,寫道,內地《武警法》規定: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參加處置暴亂、騷亂、嚴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襲擊事件和其他社會安全事件。這一消息並非無的放矢,香港市民須認真解讀,了解其中的含意。
《基本法》第十八條規定,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全國人大常委會可以決定香港進入緊急狀態,而一旦香港進入緊急狀態,中央政府可以發布命令將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也就是說,如果香港的暴力示威和社會混亂一直持續下去,並且不斷出現針對警察或其他無辜者的暴力襲擊事件,而香港特區政府無法控制,全國人大常委會可以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屆時,不須動用軍隊,只要中央發布命令,武警法就可以在香港實施,武警可以跨過深圳河到香港平亂。
示威者和全港的市民都要想一想,這樣的結果是否大家想要的?而出現這樣的結果,對示威者和香港又意味着甚麼?這是香港可以承受的結局嗎?是香港七百萬市民想要的結局嗎?
香港已到了危險的時刻,請立即停止所有的示威和抗爭,讓香港回復平靜,只有回復平靜,才有可能推動香港各方面改進,否則,香港將會出現誰也不願見到的情況,香港已有的一切也將有可能被摧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