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豈能容忍暴徒肆虐!

反修例引發的暴力示威越演越烈,兩名內地人士8月13日在機場遭暴力示威者包圍、毒打及虐待,手段極為暴力,非常不人道,在場的外國記者都看不下去,無法接受。暴力示威行動已經變成任意傷害無辜市民和遊客,肆意破壞經濟社會運作的行為,香港豈能繼續容忍由這批暴徒肆虐?

暴力示威者一方面向特區政府提出違反法治的訴求,希望犯罪的行為也可以免於法律的制裁,希望被捕後可以保留應有的個人權利,希望警方能夠依法對待被捕的示威者。然而他們自己又是怎麼做的呢?當他們無理由地阻止無辜市民和遊客登機,令每日有數百班航班無法正常起降,令大批的市民和遊客的行程受阻,蒙受精神上的困擾和金錢財產的損失之時,他們有沒有考慮過別人的自由、正當權利不應受到無理地剝奪呢?當他們以暴力阻攔無辜市民的腳步,令帶着小孩和老人的市民,也要處於極度驚慌之時,他們有沒有考慮這些市民也有免受恐懼的自由呢?

當黑衣暴徒們隨意地在機場「捕獲」兩名內地旅客,自行以索帶綑綁住他們的雙手,任意搜查他們的隨身物品,任意毆打、羞辱兩人,甚至在相關人士受傷暈倒之時,還要阻止到場的救護人員將兩人救出送院治療,這個時候,暴徒們有沒有想想是誰給他們這些無法無天的權力?是誰允許他們可以任意地侮辱和傷害他人?是誰允許他們可以濫用私刑,非法禁錮他人?

兩位遭虐打的內地人中,其中一位證實是《環球時報》特派記者付國豪。當暴徒們肆意搜查內地記者,強行刪除記者拍攝的新聞資料,用索帶綑綁內地記者,非法阻止記者的採訪工作,任意欺凌記者之時,他們有沒有尊重記者的採訪自由和新聞自由權力呢?為甚麼還有人和媒體要以「黑工」,無工作許可等抹黑內地的記者呢?來港採訪的外國記者都有工作許可嗎?在場採訪的本地記者都得到機管局的事先同意嗎?又有哪個權威機構可以認證在場的所有記者身份呢?又有誰具有合法權力查驗在場記者呢?不論怎樣的扭曲和抹黑,都不可能將暴力虐待記者的惡行抹掉。

看到這些無法無天的暴行,黑衣暴徒展現在全世界面前的是喪失人性,只要稍有良知,稍有人性,都不可能接受如此的行為,黑衣暴徒們在香港機場展示出最醜惡的面目,也令香港蒙受巨大的羞辱。

但仍然有些媒體,仍然有些人要為這些暴力塗上正義的色彩,仍要將暴徒們的惡行,推諉卸責到政府和警方的身上。正如黑衣暴徒在向旅客和無辜市民施暴時高呼「還眼」口號那樣,示威者因暴力示威受傷,不能作為向市民洩忿,任意傷害市民,破壞社會的理由。同樣,對社會不滿,對政府施政不滿意,亦不是發起暴力示威,破壞市民日常生活,破壞香港經濟社會正常運作的理由。暴力就是暴力,不論穿上甚麼樣的衣服,不論加上甚麼包裝,都不能掩飾其違法違反人性的本質,當受譴責和禁止。

事情發展到今天的地步,如果仍要從政府和警方身上查找不足,那只能說是對止暴鎮惡的力度不足,對維護法治的力度不足。而如果說暴徒們的惡劣行為是極錯的惡行,那麼導致這種惡行的真正原因就是在背後策動暴力示威的策動者,以及顛倒黑白,倒果為因,為暴力行為塗脂抺粉,美化暴力惡行的人,止暴鎮惡首先應從禁止這些人的言行開始。

香港豈能容忍這些暴徒們繼續肆虐,七百萬市民應支持政府和警方,以更強的決心和力量,止暴鎮惡,還香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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