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好新選制才是重點 再提重啟政改昧於時事

特首選舉候選人李家超表明,政改不會是第六屆特區政府的優先工作,引起一小部分人的議論。完善選舉制度本身就是一次深刻的政制改革,這項改革才剛剛得到落實,仍須進一步深化,爭取達至良政善治的目標。現時提出重啟政改,如果不是昧於時事,就是別有用心,香港社會應將主要精力用於民生、經濟建設,逐步走出泛政治化的困局。

李家超提出的4大施政綱領,聚焦民生、經濟,注重政府管治實效,連日來在社會上得到廣泛好評,取得廣泛支持。他的4大綱領中,沒有提及政制改革,同樣引起一小部分人的注意,李家超在回應媒體及公眾提問時表示,政改不會是第六屆政府的優先項目,因為有許多項目要做,包括民生、發展、增強競爭力,讓香港多方面更吸引世界和人才。

政改意指香港的政治制度改革,主要涉及行政長官選舉和立法會選舉制度,2021年中央決定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修訂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這就是一次全面地政改。去年3月,全國人大作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後,人大常委會於3月30日完成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訂,香港特區隨即展開修改本地相關選舉法律工作,至去年5月底完成修法,並確定舉行三場重要選舉,落實新的選舉制度。

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已於去年9月19日舉行,順利選出新一屆選舉委員會;立法會選舉也已於去年12月19日舉行,順利選出新一屆立法會議員;第三場重要選舉——特首選舉即將於5月8日舉行。

這三場選舉就是落實完善選舉制度的政制改革,完成了三場重要選舉,並不意味着改革已經完結,仍然需要進一步深化落實,讓新的制度發揮出作用,讓香港理順政治關係,建立「愛國者治港」的新格局,逐步達至良政善治。

因此,現階段在政治方面的重點工作,仍是依照全國人大決定,以及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落實好新的選舉制度。李家超在4大施政綱領中提出的提高管治能力,其實就是在落實好完善選舉制度的基礎上,理順行政、立法關係,改革政府行政積弊,提升管治水平,走向良政善治。方向正確,值得支持。

一部分人所提出的「政改」,將焦點落實落實基本法規定的「雙普選」之上,這顯然是不符合現實情況的要求。中央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只涉及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修訂,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和第六十八條規定的最終落實「雙普選」,並沒有改變,香港仍然在朝着這一方向發展,但當前的主要任務,應是先落實好新修訂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在新的選舉制度得到準確落實,運行順暢之後,再考慮落實「雙普選」的問題。社會上一些有識之士認為,落實了新選制三場重要選舉的十年之後,才是重提落實「雙普選」的合適時機,這種說法是有道理的。

從社會民意的角度看,經過2019年的激烈社會動盪,以及持續兩年多的新冠疫情之後,民心思穩,主流民意希望特區政府聚焦於經濟民生事務,集中力量解決幾項社會廣泛關注的深層次矛盾,多做實事,做出成效,盡可能地避免過多的政治爭拗和社會內耗。

要求李家超重啟「政改」的人,如果不是昧於時事,未能看清社會發展趨勢,未能把握民意民心所需,而提出不符合社會發展的要求的話,很可能就是別有用心,有意誤導視聽,扭曲民意的做法。

一部分反對派政黨、政客,一直抱持拒絕接受新選舉制度的對抗態度,不參與新選制下的選舉,令他們失去絕大多數市民的支持,已經走向消散的末路。但仍未知錯,在特首選舉前的重要時刻,有意地作出誤導,干擾、破壞選舉的政治意圖已再明顯不過,但這些嚴重違背民意的行為,只能是徒勞,不可能阻止香港政制回到「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正軌上,穩步向前發展。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