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工作文件指日方無證明核污廢淨化裝置長期有效及可靠 促停止強推排海計劃

中國常駐維也納聯合國和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團發布《關於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核污染水處置問題的工作文件》,指日本福島核廢水處置問題事關全球海洋環境和公眾健康,過往並無排海先例亦無公認的處置標準,國際社會應高度重視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問題,敦促日方以負責任方式處置核污染水,絕不應以犧牲自然環境和人類健康為代價。

中方敦促日方以負責任方式處置核污染水,絕不應以犧牲自然環境和人類健康為代價。
中方敦促日方以負責任方式處置核污染水,絕不應以犧牲自然環境和人類健康為代價。

中方認為,核安全是核能發展和核技術應用的生命線,既關係到國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還可能帶來地區以至全球性的嚴重影響。各國應嚴格落實核安全國家責任,使核能的和平利用服務於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不能以犧牲自然環境和人類健康為代價。

工作文件當中,中方直指日方無法證明核廢水排海決定屬正當和合法,亦沒有證明核污廢淨化裝置的長期有效性和可靠性,質疑日方ALPS能否有效及長期可靠地處理數量巨大、成份複雜的核廢水。另外,日方無法證明核廢水數據的真實準確性,及排海對海洋環境和人類健康安全無害。

除此以外,文件亦指日方沒有履行應盡的一般國際法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的國際務,亦沒有證明監測方案的完善性。而日方不應將核事故產生的核廢水與世界各國核電站正常運行產生的廢水混為一談,亦不得把機構福島核廢水處置綜合評估報告包裝成日方排海計劃的「護身符」和「通行證」。故此,為了保護全人類賴以生存的唯一星球、人類的生命健康,日方應全面回應包括中方在內的國際社會關切,履行國際道義責任和國際法義務,停止強推核污廢水排海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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