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需多付4000萬新台幣保釋金 並要戴電子腳鐐

台灣高等法院周日(29)上午撤銷台灣民衆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4名京華城弊案被告獲准保釋裁定,發還台北地方法院重審。台北地方法院同日下午3時重開羈押庭,柯强調不會逃亡,「跑掉民眾黨就倒了」,「我寧可死在裏面,也不當『俗辣』(閩南語,孬種、膽小鬼之意)」,但他父親病危隨時要到新竹,同意增加保金、接受電子腳鐐。台北地方法院其後於深夜十一時許裁定,柯文哲等4人繼續獲准保釋,但提高保釋金額,4人都要配戴電子腳鐐,限制居住及出境,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必要,不得接觸同案被告及證人。

柯文哲(中)早前重回台北地院開羈押庭。(中通社)
柯文哲(中)早前重回台北地院開羈押庭。(中通社)

其中柯文哲的保釋金額提高至7000萬(新台幣,下同,約1652萬港元);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保釋金額由4000萬元加至1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交保金由1500萬變3000萬元,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交保金由1000萬變2000萬元,4人全部限制住居、全部科技監控,不得與證人有所接觸,籌措保金的時間到今日(30日)下午5時。

台北地檢署表示,會在收到裁定理由後,再研究是否提出上訴。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表示,柯文哲交保金額大幅增加,寫下台灣政治人物第一位,遠超出檢方起訴稱柯文哲收賄1710萬元,以及前次交保金額3000萬元;但是細看7000萬元交保金額的裁定,等於加上公益侵佔的6800萬元,柯文哲交保金額大幅增加,只能算是「符合預期」。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台媒報道,台灣高院指出,原保釋裁定理由不充分,未說明保釋金額是否適當、如何防止4人棄保潛逃,忽略被告之一應曉薇持有外國護照的事實。合議庭審理認定柯文哲、應曉薇、李文宗及沈慶京4名被告嫌疑重大,涉及貪污罪行量刑5年起,4人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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