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就美國前總統奧巴馬執政時期,一項關於太陽能板等產品的中美貿易糾紛,批准中國每年可對價值6.45億美元的美國進口產品徵收補償性的關稅。
世貿組織仲裁員裁決時表示,「有鑑於當事方在程序中的論點和證據,我們裁定適當的(報復性關稅課徵)水平,是每年6億4512萬美元。」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發言人霍奇(Adam Hodge)發表聲明,指美國對世貿的裁決深感失望,指裁決「反映上訴機構(Appellate Body)的錯誤解釋,損害了世貿組織成員保護我們的工人和企業免受中國扭曲性貿易補貼的能力」。
在2008年至2012年,美國對中國的太陽能電池板和鋼絲等22種產品徵收了反補貼關稅,中國在2012年向世貿組織提出了控訴。該宗歷時10年的案件,爭議在於美國是否可以把政府擁有多數股權的中國公司,視為受國家控制的企業。
美國指中國在世貿組織受到了較為寬鬆的待遇,但卻對中國卻對產品進行補貼,並將其在世界市場上傾銷。中國最終獲准徵收的關稅額,跟美國在特朗普總統執政時期,對3,000多億美元中國產品所徵收的關稅相比,仍相距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