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解散】「民陣」宣布解散 160萬元資產轉贈其他團體

民間人權陣線(「民陣」) 發聲明,指於8月13日召開周年大會,出席會議的7名成員團體一致議決由即日起解散,「民陣」約160萬元的資產,會指示資產託管團體捐給合適的團體。

成立接近19年的「民陣」宣佈解散,末代召集人陳皓桓(中)目前正身陷囹圄。(資料圖片)
成立接近19年的「民陣」宣佈解散,末代召集人陳皓桓(中)目前正身陷囹圄。(資料圖片)
「民陣」2019年主辦最後一次7.1遊行。(資料圖片)
「民陣」2019年主辦最後一次7.1遊行。(資料圖片)

「民陣」發出的聲明指,自2002年起一直以合法、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原則,籌辦大型遊行集會,但近一年多以來,政府以疫情為由拒絕遊行申請,各成員團體遭受打壓,召集人陳皓桓因多宗案件身陷囹圄,秘書處已無法維持運作,來屆秘書處亦沒有成員參與,只能無奈宣布解散。

「民陣」成立接近19年來,每年遊行人數經歷起跌,直到2019年政府推動修訂《逃犯條例》,「民陣」在6月先後多次舉辦大型遊行,反對政府的做法,當時「民陣」指有過百萬人參與。前年7.1有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入內破壞設施,這年是「民陣」最後一次主辦7.1遊行。

今年3月開始,傳出「民陣」將被取締的消息,多個政黨及政治團體,包括民主黨、街工及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等先後退出「民陣」。「民陣」4月接到警方信件,指他們涉嫌違反《社團條例》規定,要求在限定時間內交代一系列資料,包括未有申請社團註冊的原因及收入來源等。

曾擔任召集人的岑子杰及范國威因涉及初選案,目前正被還押。陳皓桓及區諾軒則因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而被判囚。陳皓桓曾於5月在個人社交專頁上載公開信,堅持民陣不會解散,直到最後一刻。

湯家驊: 警方應向法庭申請凍結「民陣」資金

湯家驊認為,「民陣」解散不影響執法部門就案件搜證和調查,以及追究刑責。
湯家驊認為,「民陣」解散不影響執法部門就案件搜證和調查,以及追究刑責。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對「民陣」解散感到詫異,但認為任何民間團體都應以守法為運作目標,若「民陣」由始至終沒有犯法,他看不到要解散的理由,如果民陣有任何違法行爲,由於「民陣」本身並非有限公司,管理層個人需要負責。

湯家驊認為,「民陣」解散不影響執法部門就案件搜證和調查,以及追究刑責,如果有資金已構成犯罪證據,警方應盡快向法庭申請凍結資金,有需要時亦可申請禁制令,防止「民陣」銷毀資料。「民陣」指約160萬元的資產,會指示民陣資產託管團體捐給合適的團體,湯家驊指接受捐款的團體,除非知道資金循不法方式獲得,否則收取款項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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