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案今進行裁決,除陳淑莊因腦部要做手術,故押後至6月10日判刑外,其餘8人有4人需即時入獄。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被判入獄8個月,將面臨失去立法會議員資格。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在串謀犯公眾妨擾罪中,被判監16個月,而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中,即被判監8個月,2項控罪即時監禁並同期執行,而朱耀明則可以緩刑2年。
就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中,邵家臻及黃浩銘被判監8個月,鍾耀華即被判監8個月,緩刑2年,至於張秀賢,案發時年輕,感化報告正面,即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而李永達就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被判監8個月,緩刑2年。
法官:被師無悔意 亦無就影響他人道歉
法官在判刑時指,八名被告無論在陳情或律師求情時,都無展示悔意。法官指,悔意並非要摒棄政治信念,而是應該對行動造成對其他受影響造成的不便的人道歉,但法庭未有收到這些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