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法律助理涉助12港人潛逃 被控危害國家安全

警方國安處周一(15日)拘捕一名報稱任職法律助理的29歲陳姓男子,經進一步調查後於昨晚(16日)控告該名男子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協助罪犯罪。該名男子被還押,案件今日(17日)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一名29歲姓陳男子被控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港台圖片)
一名29歲姓陳男子被控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港台圖片)

被告陳梓華(29歲)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他在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期間,在香港與黎智英、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陳梓華另被控串謀協助罪犯。控罪指他在去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間,於香港在李宇軒犯可逮捕的罪行,即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後,知悉或相信李宇軒就該罪行有罪下,與李宇軒、黎智英及其他人串謀,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辯解下,協助李宇軒離開香港到台灣,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李宇軒。有指被告將由資深大律師祁志代表,控方代表則為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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