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會議將審議有「港版國安法」之稱的《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議案。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王晨今早(22日)簡介議案時表示,議案內容包括中央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會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區建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同時明確規定香港特區應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機構及執行機制,明確規定特首應就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展開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並需定期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
王晨今早簡介有關議案,當中列明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香港特區政府憲制責任。特區政府應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工作,強化執法力量。特區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而人大常委會是按憲法和《基本法》,在充份考慮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情況下作出制度安排,與憲法和《基本法》的原則和規定一致。全國人大常委會獲授權把相關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並由香港公布實施。
王晨又提到,因反中亂港及外部敵對力量干擾,《基本法》23條立法工作自2003年受挫以來,在香港被別有用心的人污名化、妖魔化,有被長期擱置的風險。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過程中遇到新情況,出現了新風險、新挑戰,香港國家安全風險日益突出,特别是去年修例風波以來,反中亂港勢力主張獨立,公然污損國旗、國徽,圍攻中央駐港機構,暴力對抗警方執法,癱瘓政府立法會。
他批評,近年來外部勢力為香港反中亂港勢力撐腰打氣,有關行為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危害國家主權,因此必須採取有力措施,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及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重申堅決反對任何外國及境外勢力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並會採取反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