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於下星期一向各部門發通告,要求今年7月1日起新入職的公務員要簽署聲明或宣誓,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下一步會要求試用期當中的公務員簽署,而其他公務員,當局在諮詢公務員團體後會考慮不分職級一併處理,稍後會敲定有關安排。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公務員違反誓言是很嚴重的事,象徵有關人士可能有不支持一國兩制和推翻現屆政府的意圖。
聶德權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指出,措施可令公務員更有自覺要效忠特區的意識,認為是一種承諾及彰顯承擔。他說公務員同樣是一個市民,對政策有不同意見可以有渠道表達,但也要尊重現行制度,不能因政治信念和個人想法,公開地持相反意見,影響公務員身分要求的工作,否則會令人有潛在或觀感上的衝突,公務員須兼顧好兩個身分,某程度是兩者不能共存,他指,假如言行違反公務員守則,須按紀律懲處機制處理,最嚴重可被革職。
聶德權說:「違反誓言是一件很嚴重的事,門檻相當高,如果不擁護基本法,不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意思是否你不支持一國兩制,甚至對於香港作為國家一部分都不認同,或完全不接受政府,或想推翻現有政府的意圖,是一個這樣的層面。」
他又表示,即使違反誓言行為不違法都可能涉及違反公務員守則,最嚴重後果是革職,強調公務員的言行有限制,在政策醞釀時可暢所欲言,但有決定後不能公開反對。
聶德權又說:「我很難想像一個僱員在這裏工作,公開批評上司,與上司對著幹,我想沒有機構接受這樣的事,這是第一個層面。第二層面是,在特區政府中,公務員有管治及推動政策措施,為香港市民謀福訨的責任。」
聶德權稱措施開始進入逐步落實的階段,建議絕大部分公務員透過簽署聲明方式,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至於高級公務員,例如常務秘書長及部門首長等,通過宣誓方式確認會較合適。
他又指出,公務員是特區政府的骨幹,在政策蘊釀過程中,應將想法暢所欲言地表達出來,但當政府有政策決定,公務員則要一心一意做好推動落實和宣傳政策的工作,不適合公開唱反調,而在政策修訂過程中,公務員也可以反映意見。
聶德權認為,基本法保障每個人的言論自由,但公務員身分會帶來一種責任,可能對他們的言行有若干程度的限制。他說,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對一個公職人員而言是天經地義的事,又指難以想像有機構可以接受僱員公開與上司對著幹。如果公務員的言行違反誓言,即使未屬於違法,但已屬於違反公務員守則的程度,當局會在管理公務員事務上,按程序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