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早前通過「感激」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議案,之後撤回並道歉,引來各方譴責。港大昨向學生會及屬會發信,要求學生會於7日內,即7月21日前遷出學生會綜合大樓,如學生會於其後兩個月要進入大樓清理物品,要向物業處申請;如屬會希望繼續使用大樓,亦要於7日內向校舍事務委員會登記,並與校方就相關使用條款達成協議。
港大學生媒體學苑消息指,香港大學行政及財務副校長兼校舍事務委員會主席羅哲基昨向學生會及屬會發信,要求學生會於7日內,即7月21日前遷離學生會綜合大樓,如學生會於其後兩個月要進入大樓清理物品,要向物業處申請,否則房間將上鎖。信中又要求希望繼續使用大樓的屬會及學生組織向校舍事務委員會登記,並與校方就相關使用條款達成協議;至於不在大樓內的學生組織則不受影響。
港大日前宣布,不再承認學生會在校內的角色,將按大學程序調查今次事件。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會記者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執法部門會跟進任何涉及違反《港區國安法》或《刑事罪行條例》煽動等指控,如有證據會作檢控,至於以什麼罪名檢控要視乎調查進展。被問到會否取締港大學生會,他則強調,需視乎調查進展看看是否引用《社團條例》取締團體或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