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31日在灣仔發生的暴動案,當中7名被告今日被法官沈小民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同案早前亦被同一法官裁定表面證據不成立,而被撤控的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理事陳虹秀,今日就在社交網頁上載一封律政司司長致案中法官沈小民的函件,顯示律政司已就她的案件計劃提出上訴。
陳虹秀在社交網站,貼出一封10月5日由律政司司長名義發出,由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簽署致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的信件,信中指案件裁定陳虹秀表面證據不成立,律政司對相關的裁定不服,並因裁定的法律觀點有錯誤而感到受屈。信中又指,雖然未獲取有關的法律程序謄本,未能盡列所有相關的錯誤法律觀點,要求法官作出及簽署案件呈述,並列出裁定的事實及理由,以便律政司提出上訴。
陳虹秀並沒有說明是由什麼渠道取得有關公函,但指她自己將再次經歷審訊過程,但相她的信律師團隊能夠做好支援。
至於同案的另外7名被告,法官沈小民在今日頒下判案書中,裁定7人暴動罪全部不成立,其中一名被告被加控管有攻擊性武器亦脫罪。多個傳媒已向律政司查詢,是否會就今日的裁決提出上訴,但至傍晚仍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