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之於法】警拘30歲中學化學男教師 涉網上教製高毒性臭氣彈

警方於今年10月中發現有人在網上討論區發貼文,內容涉及製造高毒性、易燃及帶有強烈臭味的氣體硫化氫的化合物,3)以涉嫌煽惑他人意圖損害而施用有害物品罪,在屯門區拘捕一名姓李(30歲)男子,據報該男子在天水圍一中學任教化學科。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鄭澤仁譴責被捕者身為教師,鼓吹他人犯法,未能恪守私德。(影片截圖)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鄭澤仁譴責被捕者身為教師,鼓吹他人犯法,未能恪守私德。(影片截圖)
一名30歲男教師以涉嫌煽惑他人意圖損害而施用有害物品罪被捕。
一名30歲男教師以涉嫌煽惑他人意圖損害而施用有害物品罪被捕。

警方指,被捕男子在該網上討論區的貼文中列舉硫化氫的多個用途,包括製造臭氣彈、燃燒導致爆炸、甚至提供方程式去製造高濃度硫化氫去毒死他人。貼文者又圖文並茂解釋製造硫化氫所需的化學原料、份量、混合比例及工序,並以表列方式列出不同濃度的硫化氫對人體造成甚麼程度的傷害,意圖煽惑他人或公眾製造、及使用該種高毒性的氣體。

此外,警方發現該名教師亦同時涉嫌於20197月發布另一則煽惑他人製造「火焰發射器」的帖文。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經深入調查後,鎖定一名目標人士,昨日展開拘捕行動。警方同時檢獲2部手機,1部手提電腦及1.8公斤化學合成物。警方相信有人利用職務之便,於校內實驗室取得相關材料製造硫化氫,並將步驟及成果記錄及拍照上載到討論區。被捕男子仍在扣查,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鄭澤仁表示,被捕人利用教師專業和知識,在網上發布製造有毒氣體的教學,鼓吹他人犯法未能恪守私德,誤人子弟,對整個社會的安全及秩序,帶來嚴重的威脅,是文明社會不可以接受和容忍。

警方並強調,任何人干犯「意圖損害而施用有害物品 」罪,最高刑罰為判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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