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潛逃台灣途中被內地海警拘捕的港人,其中8人已於內地服刑後返港,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8人返港後即被警方扣押。《蘋果日報》日前報道指家屬及律師均無法與8人見面,質疑此舉侵犯人權。香港警方昨(24日)在社交平台發貼文,並上載予《蘋果日報》總編輯的信件,批評《蘋果日報》以不盡不實的報道誤導讀者,破壞警隊形象,警方深表遺憾並予以譴責。
《蘋果日報》有關報道以「香港續侵人權」、「警禁見家人律師」為題。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已去信《蘋果日報》,清楚指出警方尊重被捕人士的權利,並會向被捕人士發出羈留人士通知書,全面解釋他們所享有的權利,包括要求與律師會面及通知親友等,批評《蘋果日報》的報道選擇性引述警方信件內容,並誣衊警方拒絕安排被捕人士與律師及家屬會面。
警方指出,不會就個別被捕人士有否向警方提出要求作出評論,但會按照被捕人士意願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