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例代未遵辦消防安全指示業主進行工程 罰款將提高4倍至20萬元

上月華豐大廈的三級火,造成540傷,引起社會關注舊樓消防安全問題。署理保安局長卓孝業今日(22)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會在7月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代未能遵辦「消防安全指示」的業主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事後收回相關費用。他又強調適時維修和妥善保養私人樓宇是業主的責任,但當局明白部分業主面臨困難,政府代辦工程可以協助他們提升樓宇消防安全,令他們有更好的保障。

消防處已進一步加強力度,抽調人手主動巡查樓宇。(消防處Facebook)
消防處已進一步加強力度,抽調人手主動巡查樓宇。(消防處Facebook)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社交平台上載影片,指近期大家對舊樓消防安全特別關注。(鄧炳強Facebook)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社交平台上載影片,指近期大家對舊樓消防安全特別關注。(鄧炳強Facebook)
卓孝業
卓孝業

對於社會上有意見認為現時罰則的阻嚇性不足,應該與時並進。卓孝業指參考性質和嚴重程度類同的罪行刑罰後,當局傾向上調不遵辦和不符合「消防安全指示」和「消防安全令」的罰則4倍,至最高10萬元和20萬元,以及增加每日相應的罰款,加強阻嚇力;修例也包括引入針對不合作業主的條文,防止有人蓄意阻礙法團遵辦指示,亦賦權當局對未能遵辦指示的樓宇「釘契」,期望措施可提高遵辦率。

卓孝業又指,受條例規管的相關樓宇約1.4萬幢,目前消防處和屋宇署已經巡查約1.1萬幢目標宇,發出超過37萬份「消防安全指示」,其中約4成已獲遵辦,其餘約6成仍在跟進。華豐大廈火警後,消防亦加強巡查較高風險的舊樓,採取適當執法行動,當局會適時檢視執法成效,考慮將相關工作恒常化。他亦表示,消防處去年12月成立專責辦公室,就改善樓宇消防工程為業主提供意見及協助,至今已收約3000個查詢及求助,並進行20多次與業主及消防承辦商的會面。

另外,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社交平台上載影片,指近期大家對舊樓消防安全特別關注,他與消防處樓宇改善策略辦公室黃旭平區長一齊巡視舊樓,找出四大安全隱患,包括巿民把雜物放在逃生通道,當火警發生時會阻礙逃生;消防設備、裝置過期或欠缺保養,甚至損壞,不能操作;防煙門長期被打開,失去防煙作用;及天台門被鎖上,令火警發生時無處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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