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指國安風險不斷變化 23條立法需符合香港獨特需要

特區政府為《基本法》23條立法的工作正加緊進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希望今年可做出成績,至少明年可以完成。他說立法工作的挑戰在於國家安全的風險不斷轉變,國際大氣候和政治環境愈來愈複雜,為了達致防範等作用,在草擬法律時一定要很敏感,達到維護國安的作用。

林家國(左)說,23條立法工作的挑戰,在於國家安全的風險不斷轉變,國際大氣候和政治環境愈來愈複雜。
林家國(左)說,23條立法工作的挑戰,在於國家安全的風險不斷轉變,國際大氣候和政治環境愈來愈複雜。

林定國在一個電台電視節目上表示,本港作為普通法管轄區,要參考和研究外地情況,借鑑其他地方的法律及創新做法,調整法例過時的內容,制訂法律時符合香港獨特需要。

談及在《香港國安法》下,有部分被告人被捕後不獲保釋,案件排期時間長等情況,林定國回應說,在能力範圍內一定不會延後審判或無故拖延,他強調無論民事和刑事都一樣,過程中有很多步驟,當中並非浪費時間,而是要確保審訊公平進行。此外,法庭工作量非常大,而控方有責任公平地把所有相關證據安排和蒐集好,並向法庭展示;被告一方亦會為維護權益而作出有關申請,這些都需時間處理。

至於保釋問題,他說國安法並非剝削被告人的保釋權利,也有不少被告獲准保釋,但按現行制度,法庭評核後認為較適合將他還押候審,法庭會作充分考慮。

被問到隨著國安法實施,內地法律是否正「入侵」特區既有的普通法制度,林定國回應說,一定不是「入侵」或損害香港的普通法制度,用上這些字眼是絕對錯誤,強調起草國安法過程中所講求的是銜接、兼容和互補,才是正確描述兩者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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