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指,消費者委員會每年與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合辦的「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暫停舉辦,將全面檢視相關活動的形式,並重新制定長遠計劃。
消委會表示,鑒於傳媒近年不論線上、線下均迅速發展,消委會透過傳媒協作的活動包括「報道獎」和「十大消費新聞選舉」,不論內容和形式上亦需與時並進,故消委會決定全面檢視相關活動的形式,並重新制定長遠計劃,期望以更有創意的形式舉辦活動,宣揚消保訊息,並更好地服務每一位消費者,所以「報道獎」亦因而暫停舉辦。
有政界人士指出,記協與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立場偏頗,過去常常詆毀國家及特區政府,消委會與這兩個協會合作不僅令獎項的公平、公正受到公眾質疑,也會對消委會的聲譽產生負面影響,停止合辦有關活動是合適的做法。
「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於2001年創立,消委會聯同記協、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每年舉辦頒獎禮,聲稱旨在提高公眾對消費權益的認識,表揚傳媒鍥而不捨發掘及報道關乎消費者切身權益的新聞。
有指記協近年日益政治化,消委會仍繼續與其合辦「報道獎」,引起社會各界的質疑。另外,據業內人士分析指出,現時全港新聞從業員約有一萬多人,記協最近聲稱的會員數目只得400多人,當中還包括公關會員及學生會員,所以有人認為記協在業界的代表性嚴重不足,亦令人質疑其是否有資格與消委會合辦新聞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