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以72票贊成、5票反對及12票棄權,三讀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條例草案。
「轉制日」後,僱主不可以僱主一方的供款,對冲僱員應得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但方案不設追溯期,即條例生效前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仍可被對沖。「轉制日」最快會訂於2025年,政府亦在之後25年過渡期,提供332億元資助,分擔僱主支付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開支,但資助比例隨年遞減。
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指,方案獲得通過是「歷史時刻」,亦是勞工福利改善的重要里程碑,指取消強積金對沖的討論歷時6年半兩屆政府,他感謝社會各界出謀獻策表達意見。代表工程界的立法會議員盧偉國盧偉國表示「眼淚在心裡流,苦痛怎麼開口」是很多工商界,特別是中小微企在目前困境下的心聲,「我們希望勞方資方攜手合作,推動政府做實事。」香港島東的吳秋北則稱指,議案應該訂明生效日期但現在沒有,令人遺憾。「大家很清楚,現在被對沖的『打工仔』在流血、他們的血汗錢不斷流血。」